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0 15:31:58     来源:平远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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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平远镇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党组织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 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思想阵地。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 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承担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平远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面对极其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连续的旱灾,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凝心聚力谋划产业发展,全镇呈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

在这一年中,我们积极转变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一是持续推进经济发展稳中提质。统筹推进“三个一”行动,通过产业带动、劳动力转移等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算清农民增收账。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力,民生福祉持续巩固提升,社会治理呈现新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家安全意识得到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和人力资源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2.砚山县平远镇党委

3.砚山县平远镇人大

4.砚山县平远镇财政所

5.砚山县平远镇综合执法队

6.砚山县平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砚山县平远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平远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砚山县平远镇应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砚山县平远镇党委

2.砚山县平远镇人大

3.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

4.砚山县平远镇财政所

5.砚山县平远镇综合执法队

6.砚山县平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砚山县平远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砚山县平远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砚山县平远镇应急服务中心

纳入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8702917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29178.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473129.96元,下降17.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756718.94元,下降1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8229848.9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都统一由县级进行发放,不通过我镇账务处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87029178.84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3194.03元,占总支出的25.82%;项目支出64555984.81元,占总支出的74.1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512039.78元,下降18.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010215.04元,下降48.32%;项目支出增加1498175.26元,增长2.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主要为丰收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经费和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支出,导致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73194.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83221.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9972.52元,占基本支出的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55984.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605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砚财预〔2023〕39号绿美乡村项目建设资金600000元;砚财教〔2023〕5号2023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000元;砚财预〔2023〕39号砚山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200000元;砚财预〔2023〕22号平远镇篮球馆建设项目资金200000元;砚财预〔2023〕39号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元;砚财预〔2023〕39号饮用水水源地防治项目资金2600000元;砚财预〔2023〕39号平远镇田心社区迎丰路拆墙透绿项目资金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82092.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7%。与上年相比增加17963631.84元,增长27.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平远镇蓝莓基地建设资金10000000元和丰收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资金110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4899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8%。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经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510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文广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530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各单位养老保险、抚恤金等方面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994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中的医疗补助及计划生育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3%。主要用于丰收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4937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我镇综合执法队人员工资、日常公用运转经费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646357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9%。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工资、项目支出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79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4186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应急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500元,决算为2398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元,决算为2098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9%,完成年初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1%,完成年初预算的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500元,支出决算为2398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元,决算为2098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其中:严格遵循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本单位财政所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故年初预算大于决算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5447.54元,下降1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4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446.00元,下降64.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清真寺风格改造等相关工作已近尾声,相对应的公务接待费支出也减少,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下降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镇党委、人大、各中心站所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5399.52元,比上年减少933393.37元,下降46.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部分办公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9881708.94元,其中,流动资产90640550.71元,固定资产8781983.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917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50.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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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1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1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201111

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