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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在中共砚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政协新使命,以“五心政协”建设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砚山新篇章中展现政协新担当、作出政协新贡献。
(一)紧跟核心,着力夯实共同奋斗思想政治基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等学习制度机制,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省、州政协全会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紧扣学习主题,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党组会专题学习14次,常委会专题学习4次。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县委请示,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确保政协工作始终同县委、县政府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1次。坚持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着力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建强机关党组、党总支及所属2个党支部,构建好“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政协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四级党建组织体系,以党的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两个全覆盖”制度,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履职平台、政协队伍“三项”建设,发挥好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廉洁奉公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抓实主题教育。以县政协党组为主体,带动主席会议成员、机关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同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相结合,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近委员、深入群众,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政协党组共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4次,参加县委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机关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次、专题主题党日3次,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2次;政协党组成员、各委室主任到挂联乡(镇)及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讲专题党课10次;形成调研报告8个,为民办实事37件。
(二)围绕中心,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州委“拼经济、拼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三个发展定位”,紧扣拼经济、拼发展主题和民生问题,制定实施年度重点调研视察课题、协商计划、民主监督计划和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发挥全体会议“龙头”协商作用高质量建言。县政协十届二次全会期间,组织全体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进行协商讨论、建言资政、凝聚共识,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12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78条,10位委员作大会发言提出意见建议36条,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发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和专题协商会作用主动协商。以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及相关经济部门负责人为主体,聚焦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建言,提出意见建议8条;以专委会成员、相关界别委员为主体,聚焦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林下经济发展、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提出意见建议15条。发挥提案办理优势跟踪问效。实行全覆盖提案办理协商、好提案评选等制度,推进提案办理清单管理和闭环管理。征集审查立案提案204件,采取县级领导领衔督办、主席会议成员及专委督办、走访承办大户、专题协商等方式跟踪督办,办复率100%。发挥政协优势推进乡村振兴。动员政协委员积极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全体委员参与为民办实事268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绿美建设、民族团结等工作,云南宏泰有限公司、云南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和李德敏、陈加国、陆红艳、龙毕文等社会人士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03.6万元。全面落实挂包责任,向阿猛镇千庄、顶丘两个村委会轮换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5人;协调争取项目资金423万元,两个村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千庄村委会会议室修缮、3个村小组路灯工程、大卡库村小组活动场地建设、5个村小组活动室瘦身提质,顶丘村委会安来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六合新寨村小组排污沟渠修缮、13个村小组环境整治、5个村小组八角产业提质增效等13件为民实事全部得到落实。发挥政协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主席会议成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督导及铁路、债务化解专班等10余项中心工作;围绕地质灾害防治、防学生溺水等开展调研督导,提出工作建议30条;到“七城创建”网格督促检查13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180余个;深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耕地违法图斑整改挂包村督促指导工作180余次,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20余次;督促机关干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走访食品企业155户,走访服务挂联企业42户425人次;参与化解顶丘村与租白村达41年的山林土地纠纷,牵头组织对顶丘村进行综合整治治理,使得“问题村”“矛盾村”向“发展村”“文明村”转变,生产生活走上正轨。
(三)贴近民心,突出主业高质量履职服务大局。精心开展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监督活动。以提高委员参与率和调研视察的计划性、针对性为目标,积极探索“调研视察+协商+评议”履职方式,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围绕全县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和惠民政策、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聚焦“绿色铝”全产业链发展、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健康县城建设、高原特色肉牛产业发展、托幼机构建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关爱、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全县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县属国有企业改革运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宗教团体建设、劳动力转移就业、群众文化惠民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完成年度调研视察课题16个,提出意见建议63条。围绕低保政策执行、殡葬政策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县民政局开展民主评议监督,征集评议意见24条;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跟踪问效监督评价,助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和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全力开展院坝协商打造砚山“协商”品牌。围绕省政协“五个聚焦”和州委“三个一”要求,制定《深入推进“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实施方案》,主席会议成员组织专委、委员深入乡(镇)、村(社)开展调研50余次,开展院坝协商15场次,达成协商共识78条,解决问题59个,协调争取资金、物资折合人民币674.5万元,在协商村实施美丽乡村、自来水供水、两污治理等项目,建设法制小广场14个,对8个村重新进行网格优化管理,对6个村重新修订村规民约、组建村规民约执行监督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8场次,受教育群众1500余人次。全州首场院坝协商议事会在砚山召开,《人民政协报》《云南政协报》等媒体持续跟踪报道;院坝协商典型案例《从陋习村到文明村的“蜕变”》入选省政协党组主题教育优秀案例选编,《以“思想之变”促进“治理之变”》获省政协通报表扬。积极开展联系群众“双走进”活动。认真开展政协委员走进群众、群众走进政协机关活动,拓展政协协商民主、联系群众的新渠道。围绕“五心政协”建设,组织17个界别委员广泛开展“叠被子、收衣服、树新风”行动、农户庭院整治、县内考察学习互动交流及“书香政协”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服务群众活动;与州政协、州委民族团结工作队联动开展“凝五心展委员风采·双走进促民族团结”义医义诊暨爱心捐赠活动,向平远镇捐款83.5万元,助力平远片区“三区”建设。深入开展反映社情民意活动。围绕党政中心大事、改革发展要事、民生改善实事和社会治理难事组织开展“建言献策月”活动,共征集意见建议93条,梳理呈报县政府33条。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民生问题,组织政协各专委、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广泛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征集活动,向州政协和县委、县政府反映基层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和人民群众的诉求愿望,编报《砚山社情民意信息》16期,全部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其中,整治普炭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云南三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移交砚山天润龙湖城小区供电设备资产、完善江那镇羊街社区锣锅寨村污水处理、公厕建设等意见建议被采纳;关注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关于擦亮和谐路“秋色枫景”名片的建议,促成对和谐路实行车辆禁停、限行、落叶缓扫等“一路一策”精细化管理新规,保留落叶景观,成了市民拍手叫好的网红打卡“枫叶大道”,《云南日报》以《落叶缓扫 留住了一城诗意》为题进行了点赞。
(四)凝聚人心,团结奋进汇聚现代化建设磅礴力量。多层级联系界别委员。健全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依托“委员工作室”平台邀请界别群众参加界别委员小组活动,依托“数字政协”平台拓展“线上线下”互动交流。主席会议成员走访联系常委30余人次,常委走访联系委员200余人次。多维度联系界别群众。深入开展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活动,每名委员固定联系3名界别群众,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促进和谐工作;依托乡(镇)、村(社)委员工作室平台,开展调研视察、征集提案线索、收集社情民意、院坝协商等工作。多领域广泛凝聚共识。发挥政协委员专业特长优势,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支教助学、送医下乡、技术指导、科普宣传等便民服务,19名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学校食堂食材询价等活动,13名政协委员被聘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织委员开展“双助推”“双走进”“万企兴万村”等活动,全县涌现出一批忠诚履职、一心为民的“好委员”。如:县政协常委、县伊协会长马宝华,引导信教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平远清真寺风貌改造、“三区”建设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被评为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个人;县政协委员、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刘江华,在全县抗旱缺水危难之时,组织带领消防队员抗旱供水的事迹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多层次深化交流合作。强化合作交流,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总会企业家考察团、四川省广元市政协、湖南省湘西州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及省州政协等23批次274人,先后到我县实地调研考察铝产业发展、服务委员履职、院坝协商等工作;组织驻砚州政协委员、委室负责人到州内3县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宽履职思路,不断扩大砚山“朋友圈”。面向社会做好传播共识,为宣传砚山、推介砚山发出政协“好声音”,编发《砚山政协工作》10期、《政协简讯》67期,宣传稿件被中央媒体采用1篇、“学习强国”采用1篇、省州媒体采用48篇。
(五)坚定信心,增强使命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抓实制度机制落实。制定《砚山县政协工作“一口清”》《开展界别小组活动的实施办法》《委员工作室年度工作评价办法》,认真落实常委年度述职、专委报告年度工作和州、县政协委员列席常委会等制度,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抓实委员履职培训。组织开展“委员履职”“数字政协”“委员讲堂”“道德讲堂”“院坝协商”等培训5期480余人次。抓实学习平台建设。着力推进“职工书屋”“书香阅读”“委员走廊”等学习品牌建设,组织开展“书香政协·阅读有我”主题读书、“书香政协”进基层等活动。投入10万元对“职工书屋”软硬件提质改造,藏书量从827册增加至2863册。抓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要求,把年度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开展政协系统“六好十亮点”评选工作,通报表扬在院坝协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个专委和5个乡(镇)委员工作室;印发《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和《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委员管理服务,激励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热情,推动政协系统工作创新创优、出众出彩;组织参加全州政协系统“凝五心聚各方力量·强体魄展政协风采”健身系列活动暨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广播体操、趣味项目、乒乓球比赛分别获得团体一、二、三名的好成绩;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县政协机关被评为州级“绿美机关”、连续3年年度综合考核均获优秀等次,8名同志获县级以上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农村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县政协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政协砚山县委员会办公室委员联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6649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6498.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0693795.5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2702.45元,增长1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2702.45元,增长10.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干部职工晋升级别、工资档次财政拨款收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增大,导致收入上年对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66541.45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0082.45元,占总支出的95.27%;项目支出556459.00元,占总支出的4.73%;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0,706,675.47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9865.98元,增长9.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5234.08元,增长12.16%;项目支出减少155368.10元,下降21.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调整艰苦地区津贴和追加运动会经费;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是2022年开展政协换届,本年无,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008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96415.10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3667.35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645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砚山县政协老干党支部办公经费和班子成员工作补贴;二是政协会议支出171295.60元,主要用于召开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所需经费;三是其他政协事务支出31997.9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各乡镇开展院坝协商经费支出;四是行政运行坝协商工作经费支出24780.00元,主要用于度各乡镇开展院坝协商经费支出;五是其他政协事务支出2205.50元,主要用于2022年院坝协商工作支出;六是建房安家费补助资金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2个退休人员建房安家费;七死亡抚恤支出222588.00元,主要用于正学同志之遗属享受有关待遇资金支出;八是参政议政支出506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州政协委员活动产生的费用;九是死亡抚恤遗支出10332.00元,主要用于3个遗属人员的遗属补助补助;十是行政运行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参加全州政协系统第五届职工运动会所需经费支出;十一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1000元,主要用于州级党政领导2022年专项工作及对口帮持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6541.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0706675.47元相比增加1059865.98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调整艰苦地区津贴和追加运动会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2033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单位机构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6893970.00元;公用经费1202823.94元;项目经费32353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452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9471.68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0843.41元,抚恤金2329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1286.5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519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02664.47元,事业单位医疗16820.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8893.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生育等)56821.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64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5564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8842.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77%,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68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3%,完成年初预算的45.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接待云南众木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赴砚山调研接待费600.00元,接待友润等企业到政协汇报企业发展情况用餐费720.00元,接待盐边县政协赴砚山调研用餐费1028.00元,接待省、州政协领导到砚山县调研用餐费498元发生的接待,接待广南县政协赴砚山考察用餐费980.00元付,接待麻栗坡县政协赴砚山考察用餐费298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4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8842.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8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5648.54元比上年34140.16元增加21508.38元,增长6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695.38元,增长6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13.00元,增长70.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县政协委员到砚山学习考察交流批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老化,需维修的次数增加,导致维修维护费增加,所以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协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付云南众木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赴砚山调研接待费600.00元,付接待友润等企业到政协汇报企业发展情况用餐费720.00元,付接待盐边县政协赴砚山调研用餐费1028.00元,付接待省、州政协领导到砚山县调研用餐费498元发生的接待,付接待广南县政协赴砚山考察用餐费980.00元付接待麻栗坡县政协赴砚山考察用餐费298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3667.35元,比上年1,314,300.10元减少100632.75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从9月份由机关事务局发放,相应的机关运行费用减少。政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协机关发挥工作职能所发生的办公经费、水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301736.60元,电费10000.00元,水费10000.00元;差旅费147690.50元,维修维护费40145.7元,接待费68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42.54元,劳务费87650.00元,其他交通费545850.00元,2023年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品款、办公用品购置款、退休干部去世慰问金及花圈款等费用10711.4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砚山县委员会资产总额481075.78元,其中,流动资产107723.60元,固定资产373352.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32484.20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2720.00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94147.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084.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164.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084.8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084.8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