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9 10:57:23     来源:阿舍卫生院 阅读次数: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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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避孕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

2.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情、环情监测。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随访、康复等工作;承担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工作。

5.承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6.承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宣传工作。

7.承担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8.承担县卫生健康局及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我院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使我院业务能力及医疗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领导分工,工作面貌明显改观、单位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内部管理更趋科学、严谨、规范。

2.进一步明确科室工作职责。依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砚山县阿舍卫生院目标责任奖和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科室工作职责,加强了行风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制定2022年科室工作职责。完善了会议、学习、安全、接待、财务、考勤、卫生等各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单位职工廉洁、务实、高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氛围进一步凸显。

4.加强职工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妇儿科、医技科、药剂科、财务科、办公室、信息科、基公科、后勤科、医务科、乡村振兴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砚山县阿舍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阿舍卫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阿舍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273351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9560.87元,占总收入的45.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5268103.34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41.3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15845.86元,占总收入的12.69%。与上年9,989,185.02元相比,合计增加452,217.11元,增长2.75%。主要原因:2022年业务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4927456.38元相比增加922104.49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与上年5049095.2元相比增加219008.14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全民核酸检测次数增多,导致医疗收入增加,医疗收入的增加,导致我院各项收入均有所提高;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与上年12633.44元相比增加1603212.42元,增长率1269%,增长原因:砚山县卫健局拨入公租房工程款1578677.15;砚山县疾控中心拨入九价HPV项目培训宣传费20000.00;砚山县皮防站拨入麻风病环境消毒工作补助经费1800.00。砚山县卫健局拨入献血工作经费5000.00元,砚山县阿舍乡政府拨入疫情防控物资经费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66197.78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278.72元,占总支出的63.49%;项目支出4988919.06元,占总支出的3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9,697,449.58元对比增加3968748.2元,增长40.92%,主要原因及时清理债务。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7355233.12元相比增加1322045.6元,增长17.97%,主要原因:全民核酸检测次数增多,导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2342216.46元相比增加2646702.6元,增长1129.9%,主要原因:2022年加大专项工作的开展及人员增加,导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阿舍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77278.72元。与上年7,355,233.12元对比增加1322045.6元,增长17.97%,主要原因及时清理债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2740.97元,占基本支出的3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74537.75元,占基本支出的6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阿舍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8919.06元。与上年2342216.46元对比增加2646702.6元,增长112.99%,主要原因:按时完成项目,及时支付资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89,638.37元、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1,549,123.04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41,766.70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6,245.8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56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8%。与上年5,417,470.44元对比减少432090.43元,下降7.98%,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未能及时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45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286.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930.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6.94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43416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2743642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59238.37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5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55923.04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41766.7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192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8元、事业单位医疗1277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6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49.36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4366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4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4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4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一般公共预算开支的“三公”经费为0元,未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来源为单位事业收入自有资金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一般公共预算开支的“三公”经费为0元,未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来源为单位事业收入自有资金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阿舍卫生院资产总额10565180.55元,其中,流动资产3915359.97元,固定资产4085922.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93110.15元,无形资产7078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069618.8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04438.25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财政资金不再返回,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222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22.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787.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6100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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