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901000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或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3.承担后期扶持规划、计划的编制,后期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
4.承担移民资金管理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进库区移民人口核减和直补“一卡通”发放工作。现有移民5826人,上半年共核减移民37人。经县、乡、村、组等多级联动,“一卡通”校验审核通过5047人,并完成2022年度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发放直补资金348.21万元。
2.扎实推进后扶项目建设工作。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新时代移民,全力推进美丽移民家园建设,一是加快完工项目审计。目前正在开展平远镇棉花山村小组活动室建设、平远镇亮田村小组移民新村建设、维摩乡居那革村小组机耕路建设、江那镇俩勒美丽移民家园建设4个项目审计工作。预计11月底完成审计,12月报州级验收。二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力度。2022年在建项目3个,拟争取后扶资金2472.82万元,到位资金2362.18万元,完成投资839.6万元。其中维摩土围城水库灌溉沟渠建设项目已复工,正有序推进;平远镇丰湖一村、坝埂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75%,正在全力开展收尾工作;清水河水库移民安置区智能门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已完成厂房安装工作,正在开展设备采购。三是积极编报项目争资立项。完成平远镇田心社区红果树居民小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砚山县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建设2个大中型水库后扶项目可研编制、审查等工作,总投资749.28万元,拟申请后扶资金700万元;完成小型水库扶助项目规划编报4个,拟申请扶助资金375万元。目前后扶和扶助项目均待州级批复。
3.扎实推进移民维稳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库区环境,截至目前,共深入平远、江那、八嘎等乡镇开展移民座谈、维稳宣传宣讲等工作10余次,划拨移民维稳经费10万元。落实办结江那镇俩勒村、城脚村,八嘎乡蚌岔村等11件“为民办实事”,帮助解决缺口资金22万余元。从源头办移民之所盼望之事,确保移民领域社会和谐发展,共建共享美丽移民家园。
4.扎实推进“七城创建”、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一是坚持每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18-2网格区开展卫生大扫除、疫情防控排查等工作2次以上,确保网格区“七城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深入郊址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共同开展绿美乡村卫生整治大活动4次,开展和完成农户庭院硬化46户,开展厕所革命排查和整改601户。三是开展“绿美文山”活动7次,完成义务植树130棵,完成垃圾清运0.63吨。
5.圆满完成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涉处暑、小听湖村搬迁安置工作。认真践行“文山之干,砚山行动”,于6月25日,完成小听湖、处暑两个村111户群众搬迁安置清“零”、征收房屋拆除清“零”目标任务,为云南宏泰公司年产203万吨电解铝项目建设建成投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综合股。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才工作、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才、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2.财务股。承担移民资金的管理和移民直补资金发放、项目款的划拨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保密制度,管理好单位各类资产;编制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管理使用各项资金;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及时提供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3.搬迁安置股。参与或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4.后期扶持股。承担后期扶持规划、计划的编制,后期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好移民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及解答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554,37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9,277.77元,占总收入的80.2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85,100.01元,占总收入的19.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37,793.84元,下降41.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52,449.85元,下降49.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14,656.01元,增长76.1%。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绿色铝搬迁工作接近尾声,县级财政减少了对此行工作预算安排7,652,449.85元;2.州级2022年度增加了对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砚山段征地农户补偿拨款,导致了其他收入增加814,656.01元。 3.以上两项指标的增减变动导致了我部门2022年度决算收入合计比2021年15,321,727.62元减少6,837,793.84元,下降41.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574,377.78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327.77元,占总支出的13.78%;项目支出8,255,050.01元,占总支出的86.2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87,334.28元,下降49.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0,534.88元,下降20.03%;项目支出减少9,056,799.4元,下降52.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1,319,327.77元比2021年的1,649,862.65元减少330,534.8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5,647.62比2021年的1,082,912.53元增加了202,735.09元,增长了18.72%,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结构变动引起的涨幅;公用经费支出33,680.15元比2021年的59,915.68元减少了26,235.53元,减少了43.79%,原因是财政部门对当年预算执行资金保障率偏低,导致我部门2022年度公用经费的支出无法顺利开展,只能安排在有限的保单位基本运转工作上。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9,32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5,647.6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680.15元,占基本支出的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5,050.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
1.平远亮田美丽移民新村建设270,000.00元;
2.因学因病因灾贫困移民救助金100,000.00元;
3.清水河水利工程砚山辖区土地征收补偿955,900.01元;
4.听湖水库俩勒村小组美丽家园100,000.00元;
5.平远棉花山活动室建设122,800.00元;
6.移民补助款发放5,307,150.00元;
7.平远丰湖一村美丽家园建设资金350,000.00元;
8.维摩乡大母其沟渠建设200,000.00元;
9.州级预留的维稳工作经费支出250,000.00元;
10.移民技能培训费70,000.00元;
10.文山州移民干部2022年度培训费79,200.00元;
11.州级桃园收益专项资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支出4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9,327.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39%。与上年相比减少801,300.44元,下降33.8%,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1,319,327.77元比2021年的1,649,862.65元减少330,534.8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5,647.62比2021年的1,082,912.53元增加了202,735.09元,增长了18.72%,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结构变动引起的涨幅;公用经费支出33,680.15元比2021年的59,915.68元减少了26,235.53元,减少了43.79%,原因是财政部门对当年预算执行资金保障率偏低,导致我部门2022年度公用经费的支出无法顺利开展,只能安排在有限的保单位基本运转工作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9,84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9%。主要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56,162.00元及办公经费支出33,680.1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09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20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2年度共接待4批次53人次,接待经费3940.00元,比2021年3批次减少1批次,人次比2021年32人增加了21人,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清水河水利工程开工,公务接待批次会增加,但因清水河水利工程科研方案调整,导致本年公务接待费用小于年初预算数的10,00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4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4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2年度共接待4批次53人次,比2021年3批次减少1批次,人次比2021年32人增加了21人,接待经费3940.00元比2021年0.00元增加3,940.00元,主要原因2021年公务接待了 32人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用上级拨入的工作经费和个人缴纳的伙食费列支,没有用本级预算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部门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3,94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情况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7,283,865.64元,其中,流动资产3,452,063.90元,固定资产106,10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3,725,7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7,439.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96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流动资产增加1,049,408.4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