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7 16:58:01     来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阅读次数:4515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调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政务处分决定;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县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则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和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1.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履行政治责任上体现担当作为

始终把加强政治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摆在重要位置,县纪委常委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宣传宣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一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实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采取“抽查式”“点穴式”“体验式”等监督方式,圆满完成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专项监督;紧盯“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围绕“六大战役”和十项重点工作,着力从政治上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550个,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和“一把手”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工作机制,落实每月“零提示”工作办法,按月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一把手”发出提示195份375条,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完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约谈下级“一把手”111人(次),对2个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0个,移送问题线索1件,自上而下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落实。组织15名乡(镇)和县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工作,向县处级领导干部派发责任清单476条,向各级党委(党组)派发责任清单5671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体现严管厚爱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持续发挥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叠加效应,推动人大、司法、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开展协作监督9次,处置司法、审计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61件。建立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处理违反生活纪律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53人。把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性工作,规范管理623名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07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77.8%,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廉政审查意见9741人(次),对91人(次)提出否定意见。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选人用人等7个方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查找并督促问题整改195个。突出问责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让监督执纪彰显力度、体现温度,对18名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作问责处理,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1名干部澄清正名,将1名违法举报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成功治理平远镇李黎明多次恶意举报,有效化解者腊乡六诏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跨度长达12年的信访问题,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6.6%。对受处分的113名干部开展回访教育,鼓励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

3.持续发力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在守护民生福祉上体现公平正义

全面实施“清廉砚山”建设专项行动,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开展“点题式”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5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督促主责部门对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空头支票”开展催收工作,催收资金1220万元。紧盯教育系统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对项目建设、食堂管理以及营养改善计划、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清算兑现2021年前的营养改善计划、困难学生补助资金,35个教育停工项目全面复工,其中30个完工并投入使用。紧盯烂尾楼和保障性住房领域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平远远卓财富中心“烂尾楼”整治销号,锦绣家园保障性住房完工,圆了低收入群众的“安居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纠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清”等问题,深入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监督检查10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5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对评议为“难办事股室”的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主责部门兑现拖欠企业账款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金1.44亿元。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清退违纪违法资金23.14万元,督促5个部门及时兑现12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9303.28万元。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稳步推进扶贫项目“两拖欠”,医疗系统“靠医吃医”等专项整治行动。

4.一体推进“三不腐”,在“惩、治、防”上体现同时同向

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持续用好“捆绑式”办案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处置问题线索150件,立案1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人,留置7人,移送审查起诉10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5114万元,查处粮食领域高天德、徐天伦等人窝案串案,先后对自然资源系统权杰、陈典贵两任原副局长进行留置,对6名工作人员立案审查调查。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整改问题33个,政法、教育、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制度69个,督促指导教育、国有企业党工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收看省州警示教育片,以家庭家风家教为主题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及家属警示教育大会,针对重点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打造移动式教育课堂,让警示教育走进干部教育重点班次,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达27000余人(次),持续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突出“示范带动、全域推进”的工作模式,打造出24个“清廉单元”示范样板,成功举办“清廉文山”建设现场推进会。以“清风拂砚·文化叙廉”为主题,深入挖掘砚山“土陶、弦子、玛瑙、刺绣”四张名片蕴含的廉洁文化元素,为打造具有砚山辨识度的廉洁文化品牌做足了功课。

5.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在纠治“四风”问题上体现锲而不舍

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分阶段统筹推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方面整治工作,采取集中纠治、“蹲点调研”等方式,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80个,移送问题线索11件。以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为“考点”,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处理4人,通报曝光16人。深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教育整顿,通报曝光16批次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其中公职人员6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千方百计为基层松绑减负,围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六条要求”和“十种表现形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0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提醒谈话、约谈、责令检讨89人,推动“三法三化”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6.坚持发现问题和推进整改并重,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上体现精准有效

以落实“巡察基础建设年”和接受州委巡察指导督导为契机,一轮一复盘,拉高标杆,争创一流,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采取“常规巡察、上下联动、巡乡带村”等方式,完成17个县属部门和2个乡(镇)28个村(社)巡察工作,发现问题971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税务机关立案1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418.35万元,监督质效大幅跃升,省委巡视办考核通报砚山县巡察工作排名全省县(市)前十位。制定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建立“培训、督察、约谈、考核”常态化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模式,做实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的1个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对1名当事人给予追责问责,对整改率不达90%的6个村(社)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7.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在队伍建设上体现严管严治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成立机关党委,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巩固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成果,不断擦亮“明德端心激浊扬清”党建品牌。聚焦能力建设,通过辨析式测试、跟案实训、高校培训、自办课堂等方式,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学习培训,主动接受州纪委州监委政治监督专项调研和内部“小巡察”,完成反馈问题整改42个,开展办案安全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练就了干事成事的真本领,2名干部受到省纪委省监委表彰、嘉奖。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围绕建机制、树导向、严考评、提效能,细化各项具体措施,查找并整改问题51个,严格落实“三个马上”工作要求,对平远镇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纪兴云醉驾等问题快查快处。采取聘请阳光监督员、建立干部结对监督机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进行月排查月报告,保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铁纪”打造“铁军”,全年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给予提醒谈话3人、问责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含文山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县委巡察办(包含信息中心)下设5个巡察组。所属单位0个。

其中,1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组织部(派出机构管理办公室);(3)宣传部(含文山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4)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5)信访室(加挂信访举报中心牌子);(6)案件监督管理室;(7)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8)第一纪检监察室;(9)第二纪检监察室;(10)第三纪检监察室;(11)第四纪检监察室;(12)第五纪检监察室;(13)第六纪检监察室;(14)第七纪检监察室;(15)第八纪检监察室;(16)干部监督室。

其中,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1)派驻县委纪检监察组;(2)派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3)派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4)派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5)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7)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8)派驻县市管局纪检监察组;(9)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10)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11)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2)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3)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14)派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15)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其中,2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包括:(1)派出县直机关纪工委;(2)派出县工业园区纪工委;

其中,1个县委巡察办公室包括:(1)办公室;(2)第一巡察组;(3)第二巡察组;(4)第三巡察组;(5)第四巡察组;(6)第五巡察组;(7)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7,538,257.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38,257.63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37,392.03元,下降1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37,392.03元,下降15.58%;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7,538,257.63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8,257.63元,占总支出的96.86%;项目支出550,000元,占总支出的3.14%;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49,692.08元,下降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8,817.56元,下降4.17%;项目支出减少3,110,874.52元,下降84.98%;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县财政清算能力不足,未能及时清算单位部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88,257.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91,239.4元,占基本支出的8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7,018.23元,占基本支出的1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8,257.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49,692.08元,下降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16,78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车辆正常运行,纪检监察办公办案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6,7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3,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各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0,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73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7,687.9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04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04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73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7,68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县级财政困难,应及时清算的车辆修理费、保险费未能按时结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989.46元,下降2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713.46元,下降2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6元,下降1.2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县级财政困难,应及时清算的车辆修理费、保险费未能按时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7,018.23元,比上年增加878,124.17元,增长43.5%,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留置案件比上年增加,留置费用增加,二是案件查办等产生的差旅费用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596,006.24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5,596,006.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87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6,87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8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8.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2201111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表.xls.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