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000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和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的见证、协调、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4.开展社区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5.参与艾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与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与扶危济困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砚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9.宣传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党建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2022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和派单任务的要求,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共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3次。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交流研讨发言8人次,开展红色教育体验活动2次。三是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党建活力。结合创文、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等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了缅怀革命烈士、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清河行动、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讲党课5次,开展学习研讨2次、谈心谈话6人次;充分利用砚山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栏、QQ群等平台,切实抓好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共公开党务政务信息49条。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注重抓学习,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实行正面教育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学习身边好人好事,及时学习传达各级纪检部门发出的违规违纪通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纪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2022年共开展党风廉政集中学习9次、纪法测试5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廉政谈话4次10人次。二是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制定了《砚山县红十字会行政班子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和班子成员倒序发言制。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个人岗位6个,评定风险等级6个,查找风险点31个,制定防控措施30条。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绿美砚山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三献三救”等业务工作中不断改进作风,把抓各项工作落实作为检验干部职工和转变作风成效的尺子。2022年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单位被通报的情况。
(三)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研究制定了《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工作要点》,领导班子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全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2次。二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三是积极防范化解网上舆情风险。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网络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研究制定了《砚山县红十字会重大舆情管控处置制度》,适时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分析,做到早预见、早研判、早处理,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加强对网络平台舆情阵地进行引导管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四)业务工作
2022年,州红十字会下达县红十字会的重点工作任务指标13项,已全部完成。
1.红十字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广泛发展各行各业红十字组织,在机关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群团组织和村委会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今年新建4个红十字基层组织,全县累计建有红十字基层组织15个。积极做好发动宣传,将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员吸收为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不断壮大红十字会队伍,为推动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年共发展个人会员412人,成立特色志愿服务队2支,发展注册志愿者54人。
2.弘扬奉献精神,“三献”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大对“三献”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新增登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46名,新增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00名。
3.聚焦中心工作,应急救护培训展现新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县红十字会抓实应急救护培训“六进”活动,全面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助力“健康砚山”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以机场、汽车客运站、企业、学校、农村为重点,切实加大对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力度。全年共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30期12650人次。二是抓好红十字应急救护持证培训。为切实提升企业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反应,准确施救。全年县红十字会分批组织兴建、美泰、宏泰3家企业一线员工和全县教体系统安全专干、医务人员开展了“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举办培训班18班次462人,考核合格的人员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本单位2名干部职工参加省红十字会举办的为期7天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证书。
4.凝聚人道力量,社会救助取得新成就。一是积极做好募捐筹资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作用,广泛动员和多方汇聚社会各界人道力量参与筹资,助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今年共募集款物价值459.26万元,其中:接收资金333.58万元,接收物资价值125.68万元,所募集到的资金、物资已严格按照捐赠者意愿进行使用,并将接收捐赠情况及时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积极搭建爱心救助平台,开展募捐筹资和人道救助工作,切实关心关爱麻风病康复者、孤寡老人、困难群众、贫困学生等弱势群体,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完成助学帮扶1450人次、医疗救助113人、适龄儿童先心病筛查123人,“博爱送万家”受益人数4260人次。三是实施云南滇苗助学项目。2021年“99公益日”滇苗助学项目,我县共筹集到善款10.01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实施,县红十字会联合县教体局在平远镇阿三龙小学举行了2021年“99公益日”滇苗助学项目执行启动仪式,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向贫困地区乡村儿童配发装有书包、文具盒、削笔刀、马克笔、跳绳等物品的“爱心包”,共惠及11个乡镇487名学生。
5.培育先进典型,红十字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讲好红十字会故事,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赛永益、李秀仙2名红十字志愿者荣获省红十字会“铜蒲公英徽章”,对4个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颁发了“爱心企业”“爱心超市”牌匾和证书。同时,通过砚山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一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红十字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红十字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砚山县红十字会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8482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828.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160.12元,增长6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160.12元,增长60.93%。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784828.12元。其中:基本支出784828.1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2516.12元,增长59.42%。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828.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3952.43元,占基本支出的83.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75.69元,占基本支出的2.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2年度砚山县红十字会无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0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调整了预算安排应急救护培训费用,2022年均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82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2516.12元。增长59.42%,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52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以及办公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6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支出决算为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支出决算为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7元,下降4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消费标准,没有接待公函和来访登记的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绝不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红会领导到砚开展统募捐款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红十字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减少29518.91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9572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404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32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消费标准,保持节俭的传统美德。(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