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0201000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转让)业务;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政府采购工作。2022年度,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11个,完成交易10个,成交项目9个,已成交项目预算金额共计739.64万元,成交金额共计701.64万元,节约资金38万元,节约率为5.14%。
2.产权交易工作。土地出让业务共受理29宗,成交15宗,成交价共计34855.7073万元,增资2960万元;国有资产转让共受理11宗,成交8宗,成交价9110.9688万元,增资13.14万元;矿业权交易3宗,成交3宗,成交价832万元,增资45万元。
3.“政采云”电子卖场运行情况。2022年,砚山县各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网上服务市场(定点服务)采购计划总额482.50万元、关联采购订单计划的定单总数为235个,关联计划采购的成交总额434.24万元,无采购计划定单数4个,无采购计划成交总额2.93万元;在线询价采购计划总额39.18万元,关联采购计划的定单数2个,关联采购计划的成交总额38.94万元;网上超市采购计划总额1605.73万元,关联采购计划的定单总数567个,关联计划采购的成交总额1384.93万元,无采购计划定单数29个,无采购计划成交总额51.2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51,706.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706.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44,206.21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500.38元,增长44.02%。主要原因:本年缴纳以前年度社会保险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500.38元,增长44.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51,706.59元。其中:基本支出351,706.5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46,012.24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694.35元,增长42.96%。主要原因:本年缴纳以前年度社会保险等。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694.35元,增长42.96%;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1,706.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1,181.9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24.63元,占基本支出的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县政务服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不定级,因职能职责转变,2022年度只核算人员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706.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246,012.24元相比增加105,694.35元,增长42.96%,主要原因是:本年缴纳以前年度社会保险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54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保障等。其中:基本支出294,545.63元(人员经费支出274,021.00元、公用经费支出20,524.63元);项目支出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9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3423.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3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9,06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838.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0.0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8.62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8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3,897.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资产总额4,575.95元,其中,流动资产4,575.95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7,765.1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89.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县政务服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不定级,因职能职责转变,2022年度只核算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0201111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0902530528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