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5 16:55:23     来源:县政务服务局 阅读次数: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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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制度;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负责县级部门划入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办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负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

7.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等基本程序和环节,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负责制定审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等),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工作。

10.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1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更低、过程更透明、结果更公正、监管更智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1.政务服务效能得到优化提升。梳理并按程序报审公布《砚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梳理公布全县权责清单5166项,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02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4.97%,“最多跑一次”率达100%,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办理735件,办结682件;各办件系统汇聚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办件信息88937件,好评率100%;“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认证数21213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4.20%,办件量435833件,总活跃度142925人次;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920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98.82%,产生监管行为事项12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13.06%。

2.交易服务效能得到优化提升。完成交易项目147个,交易金额198221.4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58个,交易金额155051.93万元;政府采购项目65个,交易金额10717.18万元;国有土地交易项目14个,交易金额31134.13万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6个,交易金额96.18万元,矿业权4个,交易金额1222万元。为企业降费65个项目共计金额3.584万元;完成农村产权交易18件,其中:土地流转6件,流转面积3921.30亩,涉及流转金额6602.24万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1件;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流转1件;完善补充交易鉴证10件。

3.营商环境得到优化提升。今年以来共召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每周对营商指标进行分析研判,每月对营商工作开展调度,完成6次派单,将营商工作作为人大评议、政协协商、纪委“清廉砚山”、督察室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促进我县营商工作稳步提升。2022年度,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州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其中: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经济审批股、建设审批股、社会审批股、综合审批股、交易监督股、信息技术股;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服务股、受理服务股、交易服务股;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316,340.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5,617.59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723.00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收入5,979,824.21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6,516.38元,增长5.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5,979,824.21元相比增加295,793.38元,增长4.95%。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新维修专项资金、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资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室建设资金等,故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40,723.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补助工作经费20,000.00元、砚山县司法局补助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经费10,000.00元、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补助优化营商环境培训费10,723.00元,故其他收入转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316,340.59元。其中:基本支出4,064,720.35元,占总支出的64.35%;项目支出2,251,620.24元,占总支出的35.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5,995,505.2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0,835.39元,增长5.35%。其中:基本支出4,064,720.35元与上年4,660,428.20元相比减少595,707.85元,下降12.7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未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251,620.24元与上年1,335,077.00元相比增加916,543.24元,增长68.6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乡镇村政务服务专网网租费、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室建设、政务服务中心设备更换维修、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等,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4,72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2,058.42元,占基本支出的8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2,661.93元,占基本支出的1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1,620.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砚财预〔2022〕22号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中心专网服务费专项资金136,720.00元,用于政务服务专网服务费支出。

2.砚财预〔2022〕25号砚山县者腊、蚌峨、江那农村信用网点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用于支付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费用。

3.砚财预〔2022〕25号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专项资金350,000.00元,用于支付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款。

4.砚财预〔2022〕2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换维修专项经费156,797.24元,用于县政务服务中心设备设施更换维修,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5.砚财预〔2022〕25号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专项资金200,000.00元,用于支付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监理费。

6.砚财预〔2022〕22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室建设专项资金159,330.00元,用于支付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改造建设款。

7.砚财预〔2022〕25号退还干河乡干河村委会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工程专项资金200,000.00元,用于支付干河村委会为民服务站建设款。

8.砚财预〔2022〕61号其他收入补助资金40,723.00元(其中: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补助工作经费20,000.00元、砚山县司法局补助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经费10,000.00元、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组织部补助优化营商环境培训费10,700.00元)。

9.砚财预〔2022〕22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专项资金8,050.00元,用于支付评审专家评审项目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5,617.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支出5,995,505.20元相比增加280,112.39元,增长4.6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政务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更新维修专项资金、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资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室建设等项目资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9,93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一般公用经费保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及五险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费支出保障等。其中:基本支出3,399,035.23元(人员经费支出2,756,373.30元、公用经费支出601,491.93、资本性支出41,170.00元);项目支出2,210,897.24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务服务中心设备设施更换维修156,797.24元、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750,000.00元(其中:设备采购款350,000.00元、工程监理费200,000.00元、退还干河村委会为民服务站工程款200,000.00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建设资金159,330.00元、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中心专网服务费136,720.00、农村信用网点建设资金1,000,000.00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8,0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70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7,50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4,291.00元、事业单位医疗35,925.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937.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53.36元(工伤、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4,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9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9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40,000元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5元,完成年初预算16,900元的16.95%。2022年一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肃预算控制,严控“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2,065.00元比上年22,963.40元增加9,101.60元,增长3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200.00比上年21,210.40元增加7,989.60元,增长3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5.00元比上年1,753.00元增加1,112元,增长63.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工作、项目选址现场踏勘、营商环境调研及政务服务工作等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较上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因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公共资源交易督察、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工作、项目选址现场踏勘、营商环境调研及政务服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公共资源交易督察、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697.30元,与上年支出549,074.88元相比增加27,622.42元,增长5.0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调入人员,相应一般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具体构成:办公费10,213.70元、印刷费10,372.00元、电费655.00元、邮电费26,236.40元、差旅费23,180.00元、维修(护)费1,695.30元、培训费3,160.00元、公务接待费2,395.00元、劳务费324,3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90元、办公设备购置14,1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48,699,159.66元,其中,流动资产47,114,392.02元,固定资产1,584,767.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15,552,378.4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853,218.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19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467537元(其中:固定资产217537元、无形资产2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73201111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091125378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