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3901000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服务全县体育事业,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运动会以及参加州级以上各体育运动项目的竞赛及负责指导《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校、机关、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少数民族、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工作,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职能、积极开展、承办各类赛事。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了砚山县第37届“文明建设杯”篮球赛,砚山县第八届“园丁杯”篮球赛,砚山县第三届工间操比赛。文明建设杯篮球赛已成为砚山县参与人数(队数)最多,影响力最广的一项赛事。举办县二幼“童心向党、礼赞百年”活动;江那镇“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歌咏比赛;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砚山县政府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联谊活动;做好场馆服务工作,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少儿篮球训练提供场地保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卫健局开展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演练;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2.做好场馆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砚山县综合体育馆设有座席3732个,体育运动场设有看台12000个座席,室内建有400米标准田径塑胶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室外建有8块篮球场、5块气排球场、2块门球场和2块网球场,场馆全年平均开放350天(含节假日),平均每天开放14小时,半年综合体育馆健身人次累计约14万人次,体育运动场健身人次累计约1.2万余人次,室外篮球场健身人次累计约13万人次,累计免费开放约28.2万余人次。
3.扎实做好“七城创建”工作
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指导精神,体育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实际,一是完善卫生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全员参与,一个不少,以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每天对场馆卫生进行打扫,每周开展1次卫生大清扫活动,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无卫生死角,裸露垃圾全消除,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二是认真做好馆内消毒工作,做到馆内一日两消毒,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勤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干部职工及健身群众的卫生意识。三是在综合体育馆、体育运动场周围设有洗手台,并配有垃圾桶、洗手液。力争以清洁、优美、安全的环境全力维护健身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体育服务中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体育场馆能够正常开放,根据省、州、县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强化防控物资保障。购买红外线体温枪6个,购买电动喷雾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酒精、洗涤剂等消毒物资。二是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利用场地宣传栏粘贴卫生保健知识和疫情防控常识,对进入馆内健身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宣传,加强自我保护,坚持扫码入馆、体温检测,发现异常体温一律禁止入馆。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坚持节假日期间主要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单位遇到紧急突发疫情时能及时妥善处置并报指挥部,形成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5.积极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体育健康监测提供依据。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将国民体质作为国家资源加以管理的一种手段,是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实现我党“执政为民”理念和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有效手段,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2017年以来体育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一直坚持按时完成样本测试并上报数据。
6.其他工作
(1)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和谐稳定。
按照及时消除全隐患、美化场馆建设的思路,体育服务中心加强场馆维护维修力度,逐步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推进场馆维护维修。一是坚持每周三上午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各配电房线路进行清查、体育馆消防安全、室外篮球场篮架和围网安全、网球场围网安全进行排查整改;二是每天值班人员闭馆前检查门窗、灯光线路是否关闭,确保中心用电安全。三是狠抓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充分营造安全和谐的浓厚氛围,一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局机关工作,总共派出30余人次到蚌峨乡板榔村民委、科麻乡村民委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3)积极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积极做好有关数据报表、材料、请示、信息、总结、方案和培训等上报工作,促使各项体育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120,90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0,904.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20年1,077,918.57元对比增加42,956.24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多发放三个月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每人每月2,000.00元奖励性绩效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2,412.08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412.0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816,257.20元对比增加446,154.88元,增长54.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同时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清算力度增大,以前年度累计的办公经费得以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2,412.08元。与2020年816,257.20元对比增加446,154.88元,增长54.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同时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清算力度增大,以前年度累计的办公经费得以列支。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5,442.12元,占基本支出的8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969.9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403.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2020年77,0406.38元对比增加464,997.03元,增长60.36%,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上年多发放了3个月的属于县级财力支付的奖励性绩效补贴,同时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清算力度增大,以前年度累计的办公经费得以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821,62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1%。主要用于体育馆日常支出、教师工资、各类保险;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6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体育馆日常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61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2%。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7,73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教师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7,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支出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体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29,322.89元,其中,流动资产1,3961.89元,固定资产315,3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464.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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