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0 08:26:54     来源: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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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砚山县住建局委托,代表地方政府行使砚山县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主要监督是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大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等主要结构部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的质量工作;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进行预审核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质量工作总体情况

截至202112月在辖区内监管在建工程共计259项建筑面积492.23万平方米,总投资75.01亿元,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本年度新增监督项目25(往年转接234项新增建筑面积55.1万方米,总投资11.21亿元,签订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25份;本年度监督的工程竣工验收项目9项,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已办理备案工作16(往年转接7项)均设立了永久性标识标牌。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管,在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全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无一例质量事故发生。

2.省委、省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质量工作部

署落实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方位监管。

优化监督模式,加大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及教育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现场下发各类监督整改通知书、执法建议书、执法告知书,有效督促各方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开展了21次县级的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检查项目共计21个,下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共计21份和建设行政责令停工通知书共计1份。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不合格事项报告机制,今年共收到检测机构报告7次。

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信息档案管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格执行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施工现场检验制度,严厉打击出具虛假报告等行为。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加快创建绿色生态城镇,推广绿色生态建筑与绿色施工模式。

推行全民监督、全民共治。打通投诉渠道、创新工程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没有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  583,533.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533.1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收入485,110.66对比增加98,422.52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88,470.34元。其中:基本支出587,793.34元,占总支出的99.88%;项目支出677元,占总支出的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支出381,104.22对比增加207,366.12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793.34元。与上年同期支出381,104.22对比增加206,689.12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1,815.67元,占基本支出的9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77.67元,占基本支出的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监督的工程竣工验收项目9项,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已办理备案工作16均设立了永久性标识标牌。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管,在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全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无一例质量事故发生。用于监督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等主要结构部位的工程质量经费支出67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7.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监督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等主要结构部位的工程质量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470.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支出381,104.22对比增加207,366.12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09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091.24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61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81.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90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29.00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394,56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5%。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支出394,565.67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7,20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支出0对比增加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21,539.00,其中,流动资产3,459.00,固定资产18,080.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1,536.8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997.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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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3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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