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50001000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检验检测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全县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粮食粮油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3.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4.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工作。
5.建立全县检验检测信息动态数据库,为产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评价、许可、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委托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服务。
6.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
推进机构改革。落实县政府检验检测事业改革工作任务,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检验检测机构职责职能及人员编制整合设置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20〕2 号)文件中关于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和将涉及此次检验检测职责职能整合单位的相关设备全部整合到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利用率,有效降低公共资源建设运营成本的要求,请求协调将各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有关专业设备等按要求及时划转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落实人员转隶和设备划转。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调入人员在原单位从事行政部门工作,未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导致无法正常检测工作,新招聘3位同志,在学校虽有理论基础但实际操作能力弱,急需进行专业培训或进修,从而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力量,确保下一步双认证工作能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食品药品检验检 测实验室、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实验室、水质检验检测实验室5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90,95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952.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增长490952.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421460.00元,项目支出69492.00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砚办发〔2020〕2号文件属于新成立单位,由于单位人员未划转和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2020年未发生人员经费和办公等业务支出费用,2020年未编制财政部门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90,9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1,460.00元,占总支出的85.85%;项目支出69,492.00元,占总支出的1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支出490952.00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长100%,原因是2021年单位人员逐步到位,2021年4月至12月产生人员经费421460.00元,全部用于工资发放,与上年0元对比增长100%;2021年购买办公打印机2台、办公电脑10台、办公费用、报刊订阅费等共694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支出421460.00元增长100%;项目支出与上年0元对比支出数69,492.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砚办发〔2020〕2号文件属于新成立单位,由于单位人员未划转和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2020年未发生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办公等业务支出费用;基于机构改革的深入,中心2021年4月份起人员陆续划转到位并发生人员经费支出;为满足单位人员办公基本条件,县人民政府给予了经费保障即砚政复〔2021〕180号,将此项经费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解决,中心依据砚政复〔2021〕180号文件经费购置了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460元。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增加421460.00元,增长100%,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砚办发〔2020〕2号文件属于新成立单位,由于单位人员未划转和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2020年未发生人员经费和办公等业务支出费用,2020年未编制财政部门决算。包括基本工资168344.00元,占基本支出39.94%;津贴补贴102503.00元,占基本支出24.32%;绩效工资105160.00元,占基本支出24.95%;职工医疗保险缴费616.00元,占基本支出0.15%;住房公积金44837.00元,占基本支出24.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原因是2020年人员未配备到位,场所未落实到位,2021年未编制部门预算,故2021年中心无预算指标数据。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492元。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增加69492.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办公电脑、打印机购置58050.00元,占项目支出83.53%;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2.00元,占项目支出16.47%.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砚办发〔2020〕2号文件属于新成立单位,由于2020年中心人员未划转和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2020年未发生项目经费支出。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机构改革的深入,中心2021年4月份起人员陆续划转到位并发生人员经费支出;为满足单位人员办公基本条件,县人民政府给予了办公经费保障即砚政复〔2021〕180号文件,将此项经费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解决,中心依据砚政复〔2021〕180号文件经费购置了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用于单位办公经费,由于2021年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截至2021年12月一直依附砚山县关爱中心办公场所办公,根据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开办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69492.00元,其中办公电脑,打印机58050.00元、报刊订阅费689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00元、水费910.00元、办公费1800.00元、印刷费775.00元,开办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因是中心属于新组建单位人员未配备到位,2020年未编制2021部门预算,中心2021年无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95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支出490952.00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0元对比2021年支出421460.00元增长100%;项目支出与上年0元对比支出数69,492.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砚办发〔2020〕2号文件属于新成立单位,由于单位人员未划转和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2020年未发生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办公业务费用;基于机构改革的深入,中心2021年4月份起人员陆续划转到位并发生人员经费支出;为满足单位人员办公基本条件,县人民政府给予了经费保障即砚政复〔2021〕180号,将此项经费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解决,中心依据砚政复〔2021〕180号文件经费购置了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1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7%。主要用于中心人员经费支出376623.00元,项目经费支出69492.00元。
(1)人员经费支出376623.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8344.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9%;津贴补贴102503.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2%;绩效工资105160.00元,占基本支出27.92%;职工医疗保险缴费616.00元,占基本支出0.17%;
(2)项目支出69492.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办公电脑、打印机购置58050.00元,占项目支出83.53%;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2.00元,占项目支出16.47%。
1.住房保障(类)支出44,8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中心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2021年决算数为0元,与上年对比未增长,原因是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单位正在组建中,办公场地未落实,人员未配备到位,综合检验检测业务暂时依附其他单位开展检测工作,因此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事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由于2021年单位人员未划转和办公场所未落实到位,年末未发生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办公等业务支出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2020年0元对比未增长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的原因是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款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5805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580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05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0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050.00 | 0 | 58050.00 | 0 | 0 | 0 | 58050.00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50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