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6 09:08:5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344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县土地征收、收购、储备、辖区地价抽样及片区各类土地征收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测算(不含房屋拆迁补偿)、辖区内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及对收购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初以来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局的工作部署,针对各项工作目标逐一有计划、有安排落实每一项工作,确保砚山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收储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每个项目土地征收业务指导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文件规定的征地程序,在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前,我县仍按照《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储土地5948.29亩,其中新增项目11个共征地4584.923亩,延续项目3个新增征地1363.367亩,共拨付征地补偿款31914.6797万元。在做好新建项目用地土地收储同时,认真梳理历年土地收储工作中遗留问题,努力完成城北片区土地收储、环城东路扩建、学校扩建、绿色铝创项目土地收储等项目的遗留问题。为依法保障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改革实行,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1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区片综合地价的资料补充和调查,完成相关调查表格的填写和数据收集,划定区片,测算出初步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我的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已按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上报至省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末人员编制总数132020年年初总人数17人,在职172020年末总人数17人,在职17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4,62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6.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179.48万元对比,收入增加22,447.2万元,增长1029.93%。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7,47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6万元,占总支出的0.57%;项目支出27,321.59万元,占总支出的99.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445.17万元对比,支出增加25,033.48万元,增长1023.79%。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1%与上年186.63万元对比,支出减少29.57万元下降15.84%。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从4月份就停发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养老金等未正常进行缴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21.59万元。与上年2,258.55万元对比,支出增25,063.04万元增长1109.7%。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砚财预〔2020〕515号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953.53万元,砚财预〔2020〕19号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68.06万元,用于砚山县土地收购与储备项目的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7%与上年186.63万元对比,支出减少29.57万元下降15.84%。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从4月份就停发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养老金等未正常进行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正式职工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支出。其中:绩效工资支出12.28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3%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费支出保障等。其中:基本支出130.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产总额96,608.96,其中,流动资产96,608.96,固定资产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742.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608.96

96608.9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