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801000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砚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经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乡村公路的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负责地方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地方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的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8)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研究提出交通行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意见。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指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91788万元,计划支撑项目共计7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计划新开工项目4个,2020年1—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5706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15.16%。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城脚至蚌峨农村公路。实施里程36公里,路基宽6.5米,沥青路面项目总投资变更为6900万元。截至当前,现已完成水稳层建设,铺筑沥青路面13公里。
二是阿猛至卡子路面修复工程。全长18.2公里,项目总投资3319.61万元,于2018年12月开工,项目于2020年8月完工。
三是老干河至居那革路面改造工程。全长18公里,总投资1201万元,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正项目于2020年7月完工。
四是坝心至丫施黑至雨白克农村公路。全长4.7公里,计划投资688.7768万元,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完工。
五是危桥改造建设项目。自2019年以来共实施15座危桥改造项目,其中:2019年实施12座,总投资1518万元,目前完工5座; 2020年实施3座,总投资约377万元,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完工。
六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建设总里程60公里,计划总投资约450万元,项目已动工建设,计划2020年12月底完工。
2.产业路、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绿色铝园区道路建设进展顺利。道路建设工作涉及2条道路总长4.6公里。项目中标总价22117.5566万元(其中,行政道路12336.532万元、物流运输专用道路9781.0246万元),截至9月6日累计完成投资11361.463万元(其中:行政道路完成6257.867万元,完成总投资的50.73%;物流运输专用道路完成5103.596万元,完成总投资的52.18%);
二是丘北至砚山高速公路全长63.78公里(砚山段境内26.7公里)砚山段计划总投资351000万元,2020年7月正式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投资51867万元。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全长57公里(砚山段境内20.9公里)计划总投资334510万元,2020年7月正式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投资53839万元。
3.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4.生态文明建设及地方公路养护管理不断加强
(1)农村公路养护。一是认真执行《砚山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砚山县实施乡村道路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采取“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护路、爱路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二是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2019年,我县首次实行公开招标农村公路日常小修养护市场化工作,2020年列入养护里程共1653.05公里(其中县管省道137.368公里,县道522.261公里,乡道511.612公里,村道481.809公里),省补养护计划资金689.00万元;通过积极争取2019年新增272.705公里农村公路纳入养护里程库。三是巩固省级农村公路管养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创建成果,以创建“美丽公路”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精细化”水平,2020年将打造38.097公里“美丽公路”,正按 “路景融合、路生美景”的要求认真开展道路绿化。四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抓好新民水库、南利河(翁达河)、拖支白河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及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2)乡村道路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维护路产,保护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工作目标,加强日常公路巡查。持续推进乡村道路治理,共开展巡查130天,17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69辆次,治理超载超限80天,巡查县道40条段1000余公里、乡道30条段700余公里。督促清理整治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堆放建筑材料等物品198处,清理占用路面堆放建筑施工材料2103平方米。
5.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成效明显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扶贫任务提前完成。2015年底,全县107个村委会(社区)已全部实现硬化目标,投资3964.51万元完成隐患里程494.078公里,至2018年11月行政村道路危险路段均建设有安全防护措施;二是“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交通运输局的扶贫挂钩点为阿猛镇千庄村委会,下辖20个村民小,居住着汉、壮、苗、瑶、彝五种民族,2019年底全村共1059 户5144人,劳动人口2217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66户1199人。2014年脱贫25户113人,2015年脱贫19户100人,2017年脱贫110户525人,2018年脱贫89户396人,2019年脱贫23户65人。致贫原因:缺技术150户,缺劳力30户,缺土地3户,缺资金1户,因病52户,因残16户,因学6户因灾3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5户。三类对象原有15户其中1户五保户已死亡,现有三类对象14户,非四类对象62户。经过努力,于2019年2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2020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普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3,7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5.29万元,占总收入的35.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875.21万元,占总收入的64.74%。部门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0059.7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收征地拆迁费217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2993.05万元对比减少4349.26元,下降33.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欠款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38万元对比增加3133.49万,增长2271%,增长的原因是2020年收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欠款资金2800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599.66万元对比增加21275.55万元,增长3548%,增长的原因是收征地拆迁费21836.2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3,3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6万元,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32,863.67万元,占总支出的9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8364.09万元对比增加24999.64万元,增长2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征地拆迁费21803.2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0.06万元。与上年608.69万元对比减少10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奖励性补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63.67万元。与上年度7755.4万元对比增加25108.27万元,增长3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征地拆迁费21803.2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9万元;
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
3. 布标收费站改扩建项目第二期建设费用支出137.19万元;
4. 安排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资金支出5890.49万元;
5. 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盘龙腻姐段支出30万元;
6. 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000万元;
7. 砚山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跨勒桥等15座桥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07.5万元;
8. 丘砚高速公路砚山段征地拆迁费支出12500万元;
9. 那兴高速公路砚山段征地拆迁费支出9200万元;
10. 省级资金补助水上安全项目专项资金支出86.08万元;
11. 项目前期经费支出23.9万元;
12. 养护大中修资金支出275.26万元;
13.铁路路网征地拆迁支出103.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6%。与上年7918.09万元对比增加287.94万元,增长3.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监理费、编制费项目前期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监理费、编制费项目前期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公务员补助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5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7%。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监理费、编制费等项目前期费。
12.农林水(类)支出4,4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款总支出的54.75%。主要用于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危桥改造等项目工程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2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的7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0.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67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9.3万元增加3.37万元,增长36.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1万元,增长4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70.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交通运输工作业务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7万元,占97.62%;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2.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9万元,与上年56.21万元对比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0.41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23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0.48万元,维修维护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8.33万元,委托业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4.6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由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4132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59.94万元,固定资产91.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884.55万元,无形资产94.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329.6 | 17259.94 | 91.09 | 52.57 | 20.52 | 0 | 18 | 0 | 23884.55 | 94.02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八)教育支出: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支出: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