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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制度;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负责县级部门划入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办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负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
(7)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等基本程序和环节,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负责制定审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等),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工作。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能:
(1)承担县级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2)承担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
(3)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4)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
(5)承担本单位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6)承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能:
(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2)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3)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4)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按照做强县级、做实乡级、做活村级的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思路,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加快政务服务中心(站)建设步伐。一是提升和完善县级政务中心功能。回购园区写字楼1—3楼15200平方米作为县中心办公用房,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农村产权产易、双创孵化、智慧砚山“八位一体”的县级中心,实现“一站式”审批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二是坚持“守得住、能办事、便监督”的原则,实施了乡村两级104个站点为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其中实施新建站点58个(其中未完成建设5个)、改扩建站点27个、整合站点19个、暂缓建设14个,累计投入180.54万元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扫印机、高拍仪等设施设备,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
2.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面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建设要求,完成本地化要素信息录入,全力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强力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按照全省“一网通办”要求,砚山县积极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多次组织和参加业务培训,统一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批业务,加大“好差评”运用推广,引导办事群众及时主动开展服务评价。通过全省一体化平台承接配置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32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02%,全程网办率44.28%;“一窗分类受理”率86.56%,“最多跑一次”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39.74%;全县各级各部门汇聚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好差评”系统办件信息共24060条,好评率100%。
3.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完善、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察”工作门户试运行工作。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省工作门户各功能模块进行模拟演练,按时限完成国家监管平台监管事项目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工作,录入存量监管数据。各监管部门共完成监管事项认领937项,录入检查实施清单870项,完成率99.43%;全县完成监管行为信息采集1394条,产生监管行为事项105项,全县监管事项覆盖率11.21%。
4.全力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多种措施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广播、两微一端等媒介的综合宣传引导作用,在全县形成广播电视与网络媒体结合,手机短信与公益广告宣传结合的强大舆论氛围,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搞好宣传推广应用。在《砚山融媒》微信公众平台和《好享砚山》等媒体平台播发了《到药店买药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啦!快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申领电子社保卡!》《手机刷医保,就用这个“码”!》等新闻宣传信息。二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等政务服务场发放“办事通”宣传资料,张贴“二维码”,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引导办事群众下载注册使用“办事通”开展所需业务。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工作。全面铺开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办事通”宣传推广工作,宣传推广工作开展至各级各学校,延伸至各级学生家长,所有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使用和推广。四是下达任务指标。各乡(镇)按照辖区总人口20%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实名注册,并培训一批能指导群众下载安排使用“办事通”的干部队伍,引导群众通过“办事通”办理所需业务。截至12月14日,砚山县实名注册数85544人,居全州县(市)第三位;办件量347393件,总点击量119166次,总活跃用户125068次。全县互联网法人注册用户15846人。
5.逐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借鉴先改试点地区经验,积极探索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方法,扎实推进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6.强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发挥“互联网+公共资源”优势,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明确交易、服务、监管等各子系统的功能定位,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同步规划、建设、使用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统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资源,进一步发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实现全国互认。同时,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二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完善电子化交易平台,逐步达到全过程电子化,搭建完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与投标保证金系统互联投入运行,严格标准,规范行为,实现投标保证金代收代付管理。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推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保函的方式作为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轻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完成远程异地评标联调,中心电子化业务取得新突破。
7.强抓政府采购工作,采购行为得到创新。一是先行先试,开启“不见面开标”新模式。顺利完成我县首个“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我县电子化投标新模式,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投标人节约了投标成本,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助力。二是多措并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效运行。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建立了砚山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运行,极大的方便了各采购单位开展采购。一年来,砚山县各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的订单数为263个,采购金额共计642.77万元,节约资金193.21万元,节资率为30.0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独立法人事业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科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股所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0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880.03万元对比增加301.6万元,增长34.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调整安排园区写字楼回购款及安排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监理费),所以,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占总支出的34.14%;项目支出727.30万元,占总支出的65.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915.53万元对比增加188.77万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调整安排园区写字楼回购款及安排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监理费),所以,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65%。与上年492.95万元减少115.95万元,降低23.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执行了1-3月,比上年支出减少;二是未能正常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比上年支出减少万元;三是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相继消耗,支付的劳务报酬及社会保险比上年减少。所以,总体来看,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30万元。与上年422.58万元对比增加304.72万元,增长72.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调整安排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款及项目建设监理费145.6万元;二是新增调整安排园区写字楼回购资金580万元;三是新增调整安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评审费1.3万元;四是2019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经费及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点专网服务费、政务局及两中心网租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运转等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均未安排。总体来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2020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砚财预〔2020〕27号项目调整安排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款91.74万元,用于乡(镇)村标准化建设办公桌椅、电子设备等配套设施购置;
(2)砚财预〔2020〕29号项目调整解决园区写字楼回购资金580万元,回购用于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使用;
(3)砚政复〔2020〕519号项目调整安排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监理费53.8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监理支出;
(4)便民邮政速递支出0.40万元,用于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邮政速递费;
(5)砚财预〔2020〕1号预备费1.3万元,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评标专家评审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6%。与上年915.53万元对比减少445.09万元,降低48.6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492.95万元减少115.95万元,下降23.52%;项目支出比上年422.58万减少329.14万元,下降77.89%。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62.2万元;二是未能正常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比上年支出减少16.74万元;三是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相继消耗,支付的劳务报酬及社会保险比上年减少37.01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安排的一次性项目经费及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点专网服务费、政务局及两中心网租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邮政速递费等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均未安排。所以,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一般公用经费保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及五险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经费支出保障等。其中:基本支出341.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4万元);项目支出9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万元、资本性支出91.74万元用于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9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3万元、公务员医疗1.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2万元(工伤、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5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5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8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3.3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肃预算控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4.69万元增加0.39万元,增长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359.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增加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及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导致车辆燃油费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损耗较大,维修费用比上年增加。(2)公务接待比上年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因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调研及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等,共产生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20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批次13人次,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0.02万元增加0.0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占98.1%;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及营商环境调研工作、乡镇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项目选址踏勘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调研及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政务服务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共产生接待4批次20人次,发生接待支出0.1万元,比上年增加3批次13人,增加接待支出0.08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万元,与上年131.99万元对比减少38.59万元,下降29.24%。主要原因分析: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相继减少,其工资及五险支出(劳务费)比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具体构成:办公费1.07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差旅费4.84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65.05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209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536.58万元,固定资产178.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3.86万元,无形资产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8723.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9.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3.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偿划拨资产74项,账面原值6.6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2093.51 | 31536.58 | 178.07 | 0 | 59.23 | 0 | 118.84 | 0 | 353.86 | 25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重要资产情况:
其他应收款年末数3200.47万元。构成情况:应收云南五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3200万元;应收砚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应退多缴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养老保险款0.47万元。
在建工程年末数353.58万元。构成: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
重要负债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年末数68.36万元。构成:应付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应付账款年末数1333.78万元。构成:应付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款1246.03万元、应付文山市鸿业家具销售有限公司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办公桌椅设备采购款35.89万元、应付昆明金碧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乡镇村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电子设备采购款51.86万元。
其他应付款年末数3200.48万元。主要构成:应付砚山县财政局国库股划拨云南五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320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49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