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1000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2)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协调和保障。
(3)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4)负责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设。
(5)负责全县小一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
导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6)负责全县农村供水保障。
(7)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法律法规
授权的行政审批、法制建设以及普法。
(8)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9)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实重点项目建设、防汛抗旱、河(湖)长制、水库管理、水资源管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族团结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砚山县水务局
2.砚山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3.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4.砚山县河道管理局
5.砚山县平远大型罐区管理局
6.砚山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2019年机构数6个,与上年比减少1个,原因是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扶持管理中心撤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与上年对比,减少10人,原因是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根据砚人社发〔2019〕67号张丽梅从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调入1人,根据砚任政〔2019〕5号周家喜任水务局副局长,从平远镇人民政府调入1人,共新增2人;砚山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根据砚组联发〔2019〕31号熊兴志、周飞从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调出,减少2人;砚山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退休人员1人,根据砚人社发(2019)文人事调第38号、砚政任〔2019〕4号调出2人;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扶持管理中心撤销,减少7人;共减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62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5.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8.99万元,增加29.77%,主要原因是砚山县贫困退出自来水修复工程、砚山县贫困退出饮水保障工程、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维摩乡农田水利整乡推进项目维摩石漠化、公革河三期、公革河四期、黑所高效节水等项目;预算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23.57万元,原因是2018年收到建档立卡户饮水安全工程资金、2018年债券转贷资金、6.26暴雨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抢修款、砚山县补佐水库等四件水利工程项目PPP咨询费用等其他收入合计9523.57万元,2019年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41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42万元,占总支出的9.04%,与上年对比减少224.77万元,减少20.88%,原因是机构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扶持管理中心撤销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563.82万元,占总支出的90.96%;与上年对比减少4492.20元,减少34.41%,原因是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扶持管理中心撤销,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77万元,减少20.88%,原因是机构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扶持管理中心撤销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6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92.20元,减少34.41%,原因是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扶持管理中心撤销,项目支出减少。
2019年项目支出8563.82万元,其中公革河三期支出1500万元、公革河四期支出1500万元、砚山县黑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支出40.24万元、砚山县维摩乡农田水利整乡推进项目支出158.69万元、砚山县贫困退出饮水保障工程支出86.26万元、砚山县贫困退出自来水修复工程支出469.46万元、砚山县维摩乡石漠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支出728.01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支出907.13万元、布革小流域支出348.26万元、以那嘎小流域支出270万元、永和小流域支出240万元、6.26暴雨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项目支出219.8万元、阿舍乡饮水安全项目支出350万元、防汛经费支出9.69万元、抗旱经费支出26.76万元、河道治理项目支出355.8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353.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3.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上年对比增加4522.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涉农整合项目(公革河三期、公革河四期、砚山县黑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砚山县维摩乡农田水利整乡推进项目、砚山县贫困退出饮水保障工程、砚山县贫困退出自来水修复工程、砚山县维摩乡石漠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等项目支出。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离退休公用经费、死亡抚恤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6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等;
4.节能环保(类)支出165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建设设施等;
5.城乡社区(类)支出43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基本建设设施;
6.农林水(类)支出684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8%。主要用于基本建设设施;
7.住房保障(类)支出6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7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4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35.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及时报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下降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5.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报销新增水利厅水保处检查水保工作、河湖清四乱工作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占54.37%;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占45.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水利工程建设、饮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务局上级部门对工程建设检查、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办公费、专用材料费、邮电费等未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0.77万元、电费1.86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63万元、维修费0.42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专用材料费2.71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工会经费4.2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348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22.4万元,固定资产96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7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488.86 | 12522.4 | 961.46 | 488.48 | 92.2 | 380.7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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