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801000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的法规,提出扶贫开发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信贷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石漠化片区和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立项、审核、上报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帮扶项目的规划、上报和下达社会帮扶项目实施计划、划拨社会帮扶项目资金及组织检查验收社会帮扶项目工作。
6、负责做好定点扶贫、对口协作、考核考评、经验交流和扶贫宣传、信息反馈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春季攻势”、“夏季攻势”的决策部署,抓实脱贫摘帽后续工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战、共同努力下,通过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2019年4月30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砚山县已达到脱贫标准,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成为文山州历史上第一批脱贫摘帽的县之一。
(一)抓减贫防返贫提质量。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夏季攻势”要求,抓实脱贫巩固提升项目库建设和“户户清”行动。2019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抓实未出列的3个村委会和1518户5196人贫困人口在年内全部出列退出,消除绝对贫困。按照巩固脱贫20项要求,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及时下发了《关于脱贫退出成果巩固任务分解的通知》《砚山县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委严格按照3—5人的标准继续派出第一书记79名、驻村工作队79支、工作队员255名,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确保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县各级干部共遍访群众102699户。一是结合“遍访回访贫困对象行动”反馈的存在问题,再次核对,认真梳理、归纳吸收,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巩固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相关数据台账。抓好卡户、非卡户、3类重点对象台账、小额信贷台账、产业统计台账、外出务工台账、“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等相关台账,进一步摸深、摸透各项工作开展进度和要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抓好消费扶贫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通过建立“扶贫超市”、扶贫产品专柜、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依托“校安食品”等模式,积极搭建全县线上线下扶贫产品展销平台,推进砚山特色优势农特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带动群众增收脱贫致富。
(二)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工作。今年3-5月和8-9月对县、乡、村三级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完善,删除了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增加了部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项目,为保证项目精准,组织部门和乡镇进行了面商,再次对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分析审核,并于2019年9月30日印发《砚山县脱贫攻坚2018—2020年实施方案(第三次调整)》(砚贫开发〔2019〕8号)。调整后,砚山县项目库总投资203518.62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77049.49万元,2019年投资72192.20万元,2020年投资54276.93万元。资金来源:涉农财政整合资金135438.45万元,行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037.54万元,县级自筹12131.98万元,上海帮扶资金4978.60万元,其他资金22932.05万元。分项目投资是:产业项目53390.38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40912.37万元),就业扶贫34.41万元(属行业部门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853.06 万元(属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4704.03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1087.39万元),教育扶贫3767.91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1603.39万元),健康扶贫2367.00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488.97万元),危房改造57711.91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42413.91万元),金融扶贫13444.85 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13444.85万元);生活条件改善12697.82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6345.71 万元),综合保障性扶贫12344.40万元(属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村基础设施41903.54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28844.05万元),村公共服务299.30万元(涉农财政整合资金297.80万元)。
(三)搞好协调配合,认真做好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对《砚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调整后《方案》共涉及4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33109.72万元,其中: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7031.35万元。
(四)扎实抓好巩固方案编制工作。在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砚山县召开贫困退出成效巩固工作会议上,对第三方评估检查组到砚山开展实地评估检查发现问题、省级督察组到砚山督察工作反馈情况、贫困退出巩固要求20条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9年5月15日印发了《关于脱贫退出成果巩固任务分解的通知》,对编制《砚山县脱贫退出成果巩固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行业扶贫部门结合当前的普查和遍访情况,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编制完善巩固实施方案。2019年7月30日印发《砚山县脱贫退出成果巩固实施方案》(砚办通〔2019〕47号)。
(五)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内道路建设。一是督促指导八嘎乡编制了朱店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4月16日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朱店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县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已按县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目前,计划建村内道路路面2278.5平方米,完成700平方米,挡墙建设550立方米已完成,排水沟建设651米已完成,涵管铺设共6道已完成,路基调型(扩宽及降低路面)土方开挖1000立方米已完成。二是对2018年度实施的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2019年5月,由我局牵头,抽调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项目验收组,对我县3个乡(镇)扶贫项目进行县级验收,验收组按照项目批复、《砚山县扶贫项目验收考核打分表》对各项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考核量化,2018年度实施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原则上通过县级验收。
(六)抓实社会帮扶工作。积极争取上海市、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等加大对砚山的帮扶力度。一是抓好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砚山县项目。做好2018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项目,共投入帮扶资金2000万元,实施产业、教育、民生等三类帮扶项目12个。目前,8个项目(涉及资金1540万元)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4个项目(涉及资金460万元)已实施完毕,待进行县级验收;2019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项目,共投入帮扶资金2050万元,实施产业、教育、民生等三类帮扶项目12个(其中:产业项目1个、教育项目8个、民生项目3个),项目按方案正在有序实施中。二是抓好上海扶贫协作项目。2018年上海对砚山县投入援建资金4680万元,涉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37个,其中:35个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2个项目按方案正在有序实施中;2019年上海对砚山县投入援建资金3662.05万元。涉及产业、贫困村功能提升等项目21个。截至目前,项目按方案正在有序实施中。
(七)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一是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我县2019年计划实施扶贫小额信贷1000万元,截至10月18日,全县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182.7万元,占年计划1000万元的118.2%,扶持农户286户。二是做好“雨露计划”助学资助工作。我县“雨露计划”助学资助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个阶段进行,据教育部门统计,我县2019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共完成资助683人,按每个学生1500元计算,投入资助资金102.45万元。秋季学期助学资助计划从2019年9月开始,到2020年1月结束,目前教育部门正在开展资料收集、信息核对等工作。
(八)扎实开展挂包帮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工作。要求帮扶责任人每人每月至少一次到农户家进行走访,深入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了解贫困户具体缺什么、需要什么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每周通过电话或走访的形式上报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2019年开展入户走访240人次,完成帮扶手册、明白卡等资料的填写完善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五级书记遍访工作,按照《砚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砚贫开发〔2019〕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遍访工作,局党支部书记胡廷华同志遍访阿舍乡阿吉村89户建档立卡户,对农户人口情况、生活近况、收入情况、就业增收、产业发展、扶贫政策落实、档案资料、存在问题短板进行核查。三是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活动。组织帮扶干部于2019年1月、2月、6月、7月、10月5次到阿吉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上党课、扶贫政策宣传等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自力更生、不等不靠脱贫增收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2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0.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56万元,占总收入的0.29%。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970.14万元,减少58.6%,主要是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的增减变动造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59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27万元,占总支出的11.38%;项目支出4,961.86万元,占总支出的88.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4.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过账的涉农资金清算比2018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财政清算不及时造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5.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财政清算过账涉农资金不及时造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阿猛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维摩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阿舍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阿猛镇到户贷款贴息等,项目已全部完成,但财政清算资金不及时,造成实际支付进度缓慢,账面结转资金过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1104.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过账的涉农资金清算比2018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6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数得上机构事务支出25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7万元,及死亡抚恤费1.88万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涉农资金整合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4,16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2%。主要用于涉农资金整合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主要用于涉农资金整合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27.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34.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缩减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6万元,下降2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3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2.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公务接待缩减,部分车辆维修费财政未及时清算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占61.06%;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占38.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未安排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9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林水行政运行及扶贫行政运行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部门资产总额185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1.03万元,固定资产101.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77.1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33平方米,账面原值20万元(无偿划拨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1853.23 | 1801.03 | 28.51 | 72.61 | 0.18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脱贫攻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减贫新信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共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贫困发生率:指贫困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率。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