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801000
砚山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砚山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州对砚山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砚山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拟订我县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联系、沟通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推进融资平台建设,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15)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县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更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6)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工作。
(17)承担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砚山县财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及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面对严峻的财政运行形势,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推进依法理财。
(一)强化增收节支,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大对土地资产、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确保全年收支目标顺利完成。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通过调入资金的方式弥补财力缺口,超额完成年初公共预算支出397000万元的目标,同比增长5.2%,其中:财政八项支出完成337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8%,增长13.7%。收支预算平衡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目标顺利实现。
(2)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支出保障水平。
一是支持“三农”协调发展。持续加大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9年共发放各项惠农资金14361万元。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9年全县教育支出124205万元,其中:解决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及校舍维修改造问题1422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5569万元、营养改善计划5047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 352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 1185万元等。三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协调发展。2019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57055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168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协调发展,2019年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共支出3753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县文体事业发展。五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735 万元,同比增长12.8%,增支65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
(3)加大资金投入,助推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根据《砚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紧紧围绕2019年实现脱贫、巩固提升、增收三个主要目标。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031万元,实际整合到位41217万元,资金已及时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4)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产业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根据涉农整合方案安排涉农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发展共15412万元,其中:特色农业发展资金11381万元、特色林产业发展资金2800万元、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91万元、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840万元。二是加大城乡建设力度。2019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700万元,主要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老年公寓综合楼、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等专项资金;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县拟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69.9亿元,含文化领域建设项目1个、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水利建设项目2个。目前已有5个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分别为补佐水库等四件水利工程PPP项目、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供排水及管网设施PPP项目、三岔河水库等六件水利工程(PPP)项目、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另外2个项目分别是平远高原特色农业双创小镇、民族文化公园。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重点对人员工资、民生配套及民生兜底项目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全县机关事业机构正常运转。二是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全县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编实编细“四本预算”。三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力度。全县共64个部门,除2个涉密部门外,全县政府预算、64个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四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县累计减免税收11440万元,涉及3.89万户(次)享受优惠政策减免,户均减免2941元。严格执行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年累计降费275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降费2021万元、企业社保缴费降费金额73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降费2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政策降费882万元;认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县清理偿还拖欠账款37023万元,占欠款总额的60.9%,完成了省规定的年度偿还任务。五是加强国库管理。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规范单位支付行为,缓解了财政库款调度的压力。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为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六是全力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七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县级收入核算管理方式,提升财政收入核算准确性。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规范运行。一是认真落实人大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落实人大决议及意见。切实做好审计配合工作,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盘活和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不动产)清查工作。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乡镇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督等专项监督检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等,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五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理,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业务水平。2019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23604万元,实际采购项目完成22970万元,节约资金63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7%。六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建砚山县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制定《砚山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本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砚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财税部门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已实现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目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在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仍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税源还比较单一、财政增收压力巨大;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民生领域建设资金需求与财政保障能力存在较大差距,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从当前财政形势来看,2020年我县财政收支、“三大攻坚”战等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财政局(本级)
2.砚山县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3.砚山县财政局债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7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3.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8年同期1509.34相比增加663.7万元,增长30.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减少。2019年本年基本支出119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1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9.91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50.32万元;基本支出与2018年同期1226.67相比减少32.46万元,减少2.72%。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与2018年同期299.64相比增加1250.67万元,增长80.67%。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支付。2019年年末累计结余591.1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21万元,占总支出的43.51%;与2018年同期1226.67万元相比减少32.46万元,减少97.35%;项目支出1,550.32万元,占总支出的56.49%,与上年同期251.24万元相比增加1299.07万元,增长83.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21万元。与2018年的1,226.67万元对比减少32.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2019年为814.3万元,较上年的881.98万元减少67.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1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9.91万元;较2018年的344.69万元增加35.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32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299.64万元对比增加1250.68万元,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5%。与2018年的1167.54万元对比增加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8%。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4%。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医疗等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79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3%。主要用于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验收和项目评审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普惠金融发展管理工作经费、农业综合改革发展经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其他(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一事一议项目的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2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8万元,下降5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6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36.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占67.56%;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占3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批次10次,人次81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03万元,与2018年的306.8万元对比减少56.77万元,下降22.71%。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局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砚山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137.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0.5万元,固定资产447.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2.6万元,其他资产67.2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7.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05.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51.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42.6万元,其他资产减少287.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06.5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7.8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20.52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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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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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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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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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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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37.94 | 690.5 | 447.44 | 342.39 | 37.82 |
| 6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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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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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砚山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顾此项内容无。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