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砚山县委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砚山县委管理的机构,承担县级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业务,是县委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
3.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等党组织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5.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扎实开展好“争先创优”、党员志愿服务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直机关工委内设办公室和组织宣传股2个股室,有1个纪检派驻派出机构。
(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的思想建设水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始终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第一位,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理论中心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理论辅导、专题讨论、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督促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把“老山精神”“西畴精神”融入全过程,推动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结合岗位职责、推进工作上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2.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压实基层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同部署”。年初研究制定下发《2019年度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9年度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砚山县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实行每季度党建工作派单,通过年派“主责单”、季派“阶段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党建责任。年内组织召开工委委员会15次,研究讨论基层党组织成立、撤销、换届、发展党员以及处置党员等相关事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抽取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等10个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会议现场述职,其他42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测评。督促指导所属20个党总支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达到全覆盖。三是抓好2018年党建考核工作。根据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检查考核、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平常工作、加减分5个方面的情况对所属基层党组织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定优秀等次党组织16个,较好等次党组织31个,一般党组织6个。并将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到各基层党组织抓整改,工委加强督促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组织召开县级机关党的工作会。为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抓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召开2019年县级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县直各党(工)委、县直机关各党总支、支部书记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8年县直机关党的工作,对2019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开展。
3.突出重点任务,抓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一是继续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在2018年达标98个党支部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抓好22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按照“一支部一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对照“五个基本”标准,逐项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每季度深入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1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进行整改。通过检查验收,22个党支部均完成达标任务。同时,积极指导3家单位做好“四星级”和6家单位做好“五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接受了州委、县委组织部的检查考评。二是完成“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任务。按照“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要求,通过分期分批轮训的方式,在2018年已组织1087名普通党员培训的基础上,2019年,组织50名参加县教育体育局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组织39名参加江那镇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因行动不便未参加培训的极少部分退休党员,督促基层党组织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进行培训,全部完成了培训任务。三是注重抓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业务提升。年内,组织116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文山州基层党支部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组织57个县级机关部门党组书记和党建业务人员对《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解读培训,明确了部门党组与总支、支部的工作管理关系;组织县直机关部门58个党务工作者开展“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四是严格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相关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制度。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质量,组织举办了1期县级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140余人参训。年内,发展审批预备党员14个(含党委改党组的4个),审批预备党员转正5个。五是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各党总支、支部对2014年5月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在各基层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共排查梳理出2014年5月以来发展和转入的党员共有46名。经过排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不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突击发展、关门主义、异地发展、党员档案管理混乱等违规违纪情形。二是开展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将整治工作方案转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组织党员签订《共产党党员不信宗教承诺书》,通过各级党组织自查,目前没有发现有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的情况。三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整治工作,通过各级党组织排查,机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除特殊工作不能参加外,都能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四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对照整治内容,查找问题,列出清单,制度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扎实开展好9项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新成立的单位且符合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批准成立党组织;单位撤销或撤并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者撤销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优化党组织设置。年内,新成立党组织19个,撤销党组织27个,更名党组织9个,已全部完成新成立、予撤销党组织工作。同时,做好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提醒机制,年内届满的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调整和增补空缺委员23个。七是推进“互联网+党建”信息化建设。认真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积极推进网上党支部建设,加强推广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等便捷党务攻能模块运用;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综合服务平台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电子台账录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电子党务台账;加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实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八是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督促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党员进社区活动等,积极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各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题党日”、上党课、指导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等工作,不断推进“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17万元,占总收入的8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4%。与上年减少20.97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党费收缴等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单位人员调动等原因工资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8万元,占总支出的98.63%;项目支出1.41万元,占总支出的1.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减少15.32万元,减少了12.96%,其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等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73万元,其主要是因为单位人事变动后工资支出等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党员慰问支出属于偶然性支出,因此较上年变动较明显。本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慰问45名困难党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4%。与上年对比减少18.5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单位人事变动,期间人员调整及空缺数月,因此较上年度减少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1%。主要用于机关工委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严控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40%。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因此较上年降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接待等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4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为响应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单位商品服务及资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0.72万元、电费0.1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2.62万元、维修(护)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0.99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68万元,固定资产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61.58 | 55.68 | 5.9 | | | | 5.9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