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9)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