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主要承担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职责。是集城市和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砚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砚山县人民防空办职责于一身的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职能为:
一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技术咨询服务和统计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执行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三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是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房地产权属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
五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六是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和规章上报审批;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储备和筹建;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到位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和“先租后售”收入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复核和审批,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负责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七是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县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计价;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
八是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建筑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监督执法;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九是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责任。
十是承担规范全县小城镇建设和责任。负责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和市场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原有住房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指导震后应急抢险、震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县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建设工作。
十一是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局保留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等31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50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9项、内部审批5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
十二是根据规划管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全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规定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构建筑物或设施依法强制拆除;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绿化、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占道(广场)行为依法许可;负责各种城市管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十三是加强人民防空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2018年,砚山县住建局重点项目共42个,其中:续建项目18个、计划新开工20个、前期项目4个,全年固定资产任务为45.88亿元。至9月份,砚山县共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6%。下步将重点推进“一水两污”、棚户区改造、房地产等项目,力争到年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着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2018年砚山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3公里,现已完成1公里管廊铺设任务,完成任务的33%。二是海绵城市建设任务0.2平方公里,主要配套砚安公园、竜白公园建设,现砚安公园已完成场地平整及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相关基础设施,目前在正进行绿化种植及路面硬化铺装施工;砚山县竜白生态湿地治理与恢复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商业建筑主体施工,潜流湿地施工,环湖截污工程施工。三是建设城市污水管网5公里,现已完成环湖路污水管网铺设2公里,完成任务数的40%。四是新建城市公厕5座、改建2座(含旅游公厕1座)。于今年7月份制定公厕建设实施方案,项目选址已结束,现目前已开工建设3座,12月底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城市天然气管道和加气站建设任务为天然气管道3公里,加气站任务一座。截至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