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物“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文医保发〔2022〕4号)要求,经新增“双通道”零售药店申报、县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复审、综合评审后,现拟将云南晋云药业有限公司砚山七都广场连锁店、云南晋云药业有限公司砚山天润龙湖城小区连锁店和云南晋云药业有限公司砚山砚华东路连锁店新增为“双通道”零售药店,服务项目为均为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国家谈判药统筹。
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6-3063140 0876-3063147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