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场需求,现拟面向社会公开征召中国福利彩票代销合作人员和设置彩票销售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原则
为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网络的建设,提高公益资金的筹集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遵循中国福利彩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方式征召代销者和设置彩票销售场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笔试测评的方法,择优征召,服从管理。
二、征召范围
砚山县城区1个福利彩票销售网点。
三、福彩代销者申请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满足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
(四)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五)申请人需具有砚山县户籍,具有高中(含高中)及中专(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民政局正式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得申请(含退休人员);
(七)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网点设置要求
(一)新增网点与相邻网点间的城区最低距离要求不少于400米;
(二)销售网点选址须距中小学、幼儿园200米以上;
(三)有满足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经营面积25平米以上,能接入并安装电信宽带线路;
(四)新增网点经营场所须保证能够使用2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由申请人手写(拟设置的地址信息、个人简历、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提交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三)申请人户口本: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四)申请人学历证明: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申请人简历:最后一次学业毕业至今简历;
(六)申请人五年内个人良好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七)拟设置网点地址的房产所有权证明或租房合同(非必须);
(八)现场填写《砚山县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请表》;
(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彩色复印。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砚山县民政局5楼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民族文化体育广场二号楼五楼A506室),电话0876-3120782。
七、资料和地点审核
砚山县民政局福彩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并现场对资料进行检查、审核。
(一)对申请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对申请地址进行实地勘察,申请地址不符合布机要求或申请地址不能实现有效布机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每个申请人提交申请地址后不能更改(地址精准到门牌号);
(四)提交申请地址时如遇前面已有申请人提交过相同地址的(同一路段或同一小区),则采用第一个提交该地址申请人申请,后申请人视为无效申请;
(五)申请资料一经提交,不允许更改。
八、考试评审
对提交申请资料及申请地址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审核结束后,审核符合条件方能参加笔试考试。经砚山县民政局组织开展笔试考试后,对笔试第一名确定为拟代销人选。
九、结果公示
拟代销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砚山县民政局将上报州福彩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且属实的或选定申请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评审结果顺位递补。
十、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投注专用设备,否则取消代销资格;
(二)销售场所需按照福彩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装修;
(三)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仅允许在批准区域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搬迁。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砚山县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除最终代销者交纳投注机押金外,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因申请人自愿租房或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申请人自付,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