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办发〔2024〕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县教育体育局草拟《砚山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26日至6月24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
网站:砚山县人民政府网
网址:http://www.yanshan.gov.cn/
三、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876884317@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砚山县江那镇嘉禾三路29号(联系人及电话:叶仁勇,0876—3125547),请在信封上注明《砚山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砚山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6日
砚山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等精神,为有序推进砚山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结合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二)坚持就近入学。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书、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租住证明为依据,学校接收服务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坚持严控班额。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禁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
(四)坚持统筹协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坚持从严审核、稳妥分流、合理调节、简化程序,逐步实现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光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 敏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长
卢太伟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鲁永相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炜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勋彩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本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龚 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 霄 江那镇党委副书记
各招生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鲁永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县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做好招生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购房合同及公租房租赁合同进行核验。
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经商户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验。
江那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协助做好招生片区划分与宣传,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及小学六年级升初中七年级学生。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界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指: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五小(2024年新设立学校)、县二小大外革校区、县二小子马校区、县思源实验学校、县民族中学、县四中、县五中、江那中学。
(三)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205人。
县一小270人、县二小学405人、县三小学405人、县思源实验学校360人、县五小405人、县二小大外革校区180人、县二小子马校区180人。
2. 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2000人。
县民族中学700人、县四中200人、县五中700人、县思源实验学校300人、江那中学100人(不含江那镇中心小学毕业生)。
(四)服务区划分
1. 小学招生服务区
县一小:砚华西路、砚华中路以南,建设南路(建设银行段)以西的适龄儿童。
县二小:砚华西路、砚华中路以北,七乡大道以南,江那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
县三小:七乡大道以北,兴城大街以东,江那南路以东、砚华东路以北至民航路止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县五小:七乡大道以北,兴城大街以西,团结大道以南,佳雨花园的适龄儿童。
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南路(建设银行段)以东,砚华中路、砚华东路以南,民航路以东(新车站段),羊街、石头大寨、锣锅寨村小组的适龄儿童。
县二小大外革校区:大外革村、老干新村、砚台苑小区、砚顺小区的适龄儿童。
县二小子马校区:子马大寨、子马小寨、狮子山、狮子头、凹塘、湾冲、冬瓜、新民村小组的适龄儿童。
2. 初中招生服务区
县民族中学:县一小,县二小,县二小大外革校区,县三小服务区,小克底、永忠村小组的适龄少年。
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南路(建设银行段)以东,砚华中路、砚华东路以南,民航路以东(新车站段),羊街、石头大寨、锣锅寨村小组的适龄少年。
县四中:民俗小镇,建成区有就读意愿的适龄少年及随迁子女。
县五中:子马大寨、子马小寨村小组,建成区有就读意愿的适龄少年及随迁子女。
江那中学:招收江那镇中心小学辖区以及有就读意愿的适龄少年。
(五)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微信关注“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进入“砚山县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首先选择小学报名或者初中报名,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六)招生时间及流程
1. 学校招生(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招收户籍(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性质为住宅的可以作为入学依据,过道房、地下室、车库、非法私建房、商业用房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报名时间:7月13日上午9:00—7月15日下午5:00。
审核验证时间:各学校按如下批次审核,每一批次招生完成须报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第一批:7月16日上午10:00—7月17日下午5:00招收服务区内户籍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国家、省、州、县等教育优待对象。当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内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户籍居民适龄儿童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各校于7月17日11:00前将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调配人员)于7月18日下午5:0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批:7月17日下午5:00—7月18日下午5:00招收监护人不动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监护人不动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监护人不动产在片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各校于7月18日11:00前报县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调配人员)于7月19日下午5:0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7月20日上午8:59;审核时间:7月20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5:00。录取确认时间:7月21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全部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要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空缺学校随机安排,不提供择校服务。
2. 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报名时间:7月22日上午9:00—7月24日下午5:00(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7月28日前,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辖区内学校空缺学位数后随机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27日下午5:00前在相应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照信息提示,于7月28日下午5:00前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县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七)报名所需材料
1. 户籍居民、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入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和近3个月水费、电费发票)。
2.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
3.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
4. 优先招生对象:(1)户口簿;(2)优先招生对象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或租住合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7月5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社区、各相关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查询服务等事项;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和平台应用流程。各生源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现场会、网上授课等形式落实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班家长报名指导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工作规范性。
(三)如实提供资料。家长在平台上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信息,如实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按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参加现场审核。凡弄虚作假出现资料不属实、拒不提供资料的情况,将追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任何学校、个人不得自作主张、自出政策、虚假谎报、以权谋私,制造招生工作障碍,干扰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凡违反招生纪律、扰乱招生秩序,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同时参加同一所学校摇号时,可自愿确定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报名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对应增加(即摇中就2名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录取)。
(二)城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不动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常住的,监护人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按“两个一致”在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三)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须携带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县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报名,统一安排入学。
(四)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以到其父母所任职学校就读。
(五)小学招生服务区当年与上年范围发生变化,区域变化范围内住户子女,符合第一轮招生条件的,可按“长幼随学”到上年服务区学校相应批次招生条件入学(报名前须持户口簿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报备)。
(六)国家、省、州、县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荣立一等功的警察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砚山县脱贫攻坚牺牲人员子女、符合招商引资政策人员子女(提供与砚山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受招生范围限制。
六、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砚山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3125547
举报地点: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3127440
附件:1.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划片招生示意图
附件
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联系电话 |
1 | 县一小 | 小学 | 0876-3063962 |
2 | 县二小 | 小学 | 0876-3063991 |
3 | 县三小 | 小学 | 0876-3063218 |
4 | 县五小 | 小学 | 0876-3133550 |
5 | 县二小学大外革校区 | 小学 | 0876-3125547 |
6 | 县二小子马校区 | 小学 | 0876-3125547 |
7 | 县思源实验学校 | 小学、初中 | 0876-3063661 |
8 | 县民族中学 | 初中 | 0876-3132201 |
9 | 县四中 | 初中 | 0876-3063575 |
10 | 县五中 | 初中 | 0876-3666999 |
11 | 江那中学 | 初中 | 0876-3056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