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厂房及场地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6:02:32     来源:七乡公司 阅读次数:2729

优化资源配置,激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对闲置厂房、场地进行招租,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基本情况

闲置厂房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置

(江那镇砚平高速公路旁)

使用面积
(㎡)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
(㎡/元/月)

竞价幅度
(元/次)

竞租保证金

(元)

要 求

1号厂房

942.59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2号厂房

942.38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3号厂房

1892.05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4号厂房

609.94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5号厂房

1270.59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6号厂房

1245.45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号厂房

1358.63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8号厂房

1262.12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9号厂房

1432.78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10号厂房

2412.83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餐厅

508.32

1

5.73

0.5

10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闲置场地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置

(江那镇砚平高速公路旁)

使用面积
(㎡)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
(㎡/元/年)

竞价幅度
(元/次)

竞租保证金

(元)

要 求

779.83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67.70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64.38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59.79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58.73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54.67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51.12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40.78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37.40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34.00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30.59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27.19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723.79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1315.41

1

20.36

1

3000

高污染排放行业不予租赁

 (二)承租期间注意事项

1. 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2. 经营时段:全天24小时。

3. 各承租人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公共基础设施,不得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4. 各承租人须服从管理,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位置内规范经营。

5.承租人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

6. 承租人竞租成功后若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需要退租,造成我公司资产价值流失的,我公司不予认可,不退还承租租金和保证金。

7.承租人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水、电、网费:由承租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缴纳(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主)。

二、竞租对象

承租人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

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我公司工作人员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6—3027342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截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提供下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竞租申请表》,竞租人需明确竞租物为厂房或者场地。

报名地点:砚山县民族剧院文化传媒大楼14楼金池公司财务部。

2.网络报名:

发送下述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1284889474@qq.com,压缩包以“竞拍名+竞拍物+联系电话”命名。竞租人需明确竞租物为厂房或者场地。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2. 法人单位报名: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有意竞租人请根据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砚山县民族剧院文化传媒大楼14楼金池公司财务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并现场填写竞租申请书。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

账    号:53050167723600001523

(注意:缴纳竞租保证金时请备注“竞拍名+场地或者厂房竞租保证金”)

(三)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自然人报名的,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从竞租方名下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法人单位报名的,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从公司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后转为承租保证金。

4.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于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

5.若非我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租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竞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我公司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公开招租条件要求的。

6. 竞租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付至我公司账户。竞租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竞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7. 若出现从保证金中向我公司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竞租方确认。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砚山县民族剧院文化传媒大楼15楼会议室

八、支付方式

(一)租金支付:

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租金须按《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承租保证金支付:

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后转为承租保证金。该承租保证金将作为承租人切实按《厂房/场地租赁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保证,租赁期限届满无违约行为后由出租人无息退还。若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出现乱丢垃圾、破坏公共基础设施等违反相关约定行为的,将扣除一定金额履约保证金作为罚款,履约保证金扣完之后将取消其厂房/场地承租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成功竞租人依法履约,本次公开招租我公司将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如成功竞租人竞得后不按时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和承租保证金的,我公司将把违约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厂房/场地租赁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厂房/场地竞租;违约人的直系亲属如有在此次竞租活动中竞得厂房/场地的,也将取消其直系亲属的租赁资格。

(二)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我公司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竞租成功后若因政策变动、项目开发等实际情况需要回收厂房/场地的,承租人应当主动配合搬出,我公司会将合同内全年租金按365天核算,退还剩余租期租金,不作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四)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十、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县民族剧院文化传媒大楼14楼金池公司财务部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6—3027342

十一、监督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租全过程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发现招租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来电监督投诉。

监督及投诉电话:0876-3027341

 

砚山金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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