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便民市场”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0:55:24     来源:江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1216

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羊街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向全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及经营管理要求

(一)标的物面积:土地面积约6.39亩,约4255.74平方米。

(二)标的物地址:砚山县三星坝工业园区对面(惠祥三期背后)

(三)标的物租赁期限:10年,自2024年11月01日至2034年10月31日。

(四)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承租方应自觉维护招租方正常的经营、工作秩序。

3.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招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4.承租方在租用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招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招租方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各项经营证照,亮证经营,按所租用途合法经营。如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招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缴纳的承租保证金。

5.承租方需按指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类或重污染类经营活动,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活动。

7.租期内标的物及相关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等(将根据标的物具体情况进行交接)交由承租方使用,租期届满后,由承租方全部交回,并确保所移交设施设备完好、能满足正常使用。承租方应按承租标的物的用途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人为损坏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的,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由承租方施工、乱搭、乱拆、超负荷使用等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改修、重装等活动的,事先须征得招租方同意且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配置的设施设备在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承租方应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已与标的物形成附和的部分,招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9.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退租的视为违约,招租方不退还承租保证金;如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全额赔偿。

10.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国家政策变化等导致的风险,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招租方不能继续出租的,已缴纳的租金按租期剩余月数计算退还,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其余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不予补偿、赔偿相关损失。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在未经招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承租的标的物转让、转借、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故意损坏标的物,不得利用标的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上述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物,承租方按照标的物租赁价(租赁期限乘以年租金为标准)的20%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招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因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五)租金缴纳及其他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一年一交。承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向招租方指定的账户交清下一年度土地租金后,才能使用土地,否则按本年度土地租金的10%交纳滞纳金。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租金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二、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招租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合同包设定、出租年限、出租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次土地公开招租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租赁期限10年,前五年以中标价不变,从第六年开始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地租上递增10%。具体的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标的物

位置

使用面积(亩)

租赁期限(年)

起租价

(元/年)

竞价幅度

(元/次)

第六年租金递增幅度(%)

砚山县三星坝工业园区对面(惠祥二期背后)

6.39亩

10年

8万

0.2万

10%

 

四、承租竞价人报名要求

(一)承租竞价人报名条件

1.承租竞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承租竞价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租方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二)承租竞价人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 10月20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络邮件报名。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将参与竞价的企业名称(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可不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告知招租方工作人员以便登记(联系方式附后),承租竞价人必须确保所发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时招租人将对承租竞价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

3.本次招租无论招租成功与否,承租竞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租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组织招租活动费,编制招租文件费用,报名费等)。

4.承租竞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一旦发现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招租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现场踏勘

本次标的物竞价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各承租竞价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请与招租人提前联系。

六、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贰万元。

七、竞价要求

(一)竞价总述

1.报名截止时,无意向竞租人报名的,本次公开招租作失败处理。

2.自由竞价阶段,无意向竞租人报价应价的,本次公开招租作失败处理。

3.在竞价规定时间内,有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人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价,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成交人最高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起租价,最高报价未达到起租价不成交);

4.同等价格情况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5.意向承租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所竞价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接受。

6.商业经营存在市场风险,承租竞价人需谨慎竞价。

(二)现场报价要求

在现场监督人员见证下,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各承租竞价人的报价依次进行记录。一旦报出价格,不得更改且承租竞价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

八、现场竞价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竞价要求

1.竞价开始前,请各承租竞价人携带以下资料进场:

(1)承租竞价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参与现场竞价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参与现场竞价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承租竞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签字按手印)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竞价仪式开始前请交至现场核验,不齐全者将被视为无竞价资格,禁止入场。

(二)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提交材料和保证金时间:各承租竞价人请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08:30-09:00到达会议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进场资料,09:10后到达会场的承租竞价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

2.现场竞价时间:竞价仪式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正式开始;

3.现场竞价地点: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砚山县民航路三星坝工业园区路口正东方向120米)

注:各承租竞价人须按照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竞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竞价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shan.gov.cn/)”网站上发布。

十、成交人推荐

1.按照竞价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向招租方推荐1名竞价成交人。竞价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2.本次竞标方需缴纳贰万元保证金,竞标结束后没有中标退还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先生15812276702(此号码为羊街社区电信座机)

沈先生13368766908(此号码为羊街社区电信座机)

 

日期: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承租竞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租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竞价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姓名)系(承租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修改(项目名称)的相关文件,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竞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