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中茂采石场(稼依小石桥锣锅山石场技改项目),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其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进行验收。根据编制方案资料及现场实地踏勘验收情况,结合该采石厂按照专家意见对工程施工、报告编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情况,经提交各部门审查,一致同意该项目完成了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符合退还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条件。
我局拟清退砚山县中茂采石场(稼依小石桥锣锅山石场技改项目)矿业权人缴存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特此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反映。(联系电话:0876-3123098)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