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布标园区美泰停车区摊位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1:20:35     来源:七乡投资公司 阅读次数:4011

依据《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意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对兴业苑小区及美泰停车区进行运营管护的批复》(砚发投复〔2024〕9号)文件要求,由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全面负责对砚山县布标园区现有公共区域绿化管护及美泰停车区、摊位、周边停车位进行经营开发并承担其后续运营管护职责。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对砚山县布标园区美泰停车区摊位进行招租,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布标园区美泰停车区摊位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置

使用面积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

竞价幅度

竞租保证金

经营范围

砚山县布标园区美泰停车区(小竜白)

(平方米)

(元/年)

(元/次)

(元)

1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蔬菜水果

2号摊位

4

1

2640

100

1000

蔬菜水果

3号摊位

4

1

2640

100

1000

蔬菜水果

4号摊位

4

1

2400

100

1000

蔬菜水果

5号摊位

4

1

2640

100

1000

蔬菜水果

6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蔬菜水果

7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熟食

8号摊位

4

1

2640

100

1000

熟食

9号摊位

4

1

2400

100

1000

熟食

10号摊位

4

1

2400

100

1000

熟食

11号摊位

4

1

2400

100

1000

熟食

12号摊位

4

1

2400

100

1000

熟食

13号摊位

4

1

2640

100

1000

熟食

14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熟食

15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蔬菜水果

16号摊位

4

1

2640

100

1000

蔬菜水果

17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蔬菜水果

18号摊位

4

1

2880

100

1000

蔬菜水果

19号摊位

4

1

4800

100

1000

鲜肉

20号摊位

4

1

4800

100

1000

鲜肉

21号摊位

20

1

4800

100

1000

烧烤

22号摊位

20

1

3600

100

1000

烧烤

23号摊位

20

1

3600

100

1000

烧烤

24号摊位

20

1

3600

100

1000

烧烤

25号摊位

20

1

4800

100

1000

烧烤

 

(二)承租期间注意事项

1. 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2. 经营时段:每天上午8时至24时,如遇主管部门临检、抽检等特殊情况,我公司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承租人调整经营时段。

3. 各摊位承租人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园林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得销售伪劣、变质商品,不得出现任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 各摊位承租人须服从管理,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规定的位置内规范经营;禁止播放高音喇叭和高音分贝音响;必须保证摊位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

5. 各摊位承租人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

二、竞租对象

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至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

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我公司工作人员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76-3129331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2日17:00时截至(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56号住建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2. 法人单位报名: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有意竞租人请根据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56号住建局一楼大厅)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并现场填写竞租申请书。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2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砚山支行

帐    号:53050167723600000987

(三)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自然人报名的,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从竞租方名下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法人单位报名的,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从公司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于竞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

5.若非我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租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竞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我公司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公开招租条件要求的。

6. 竞租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付至我公司账户。竞租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竞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7. 若出现从保证金中向我公司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竞租方确认。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砚山县江那镇龙头街24号)

八、支付方式

(一)租金支付:

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租金须按《摊位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摊位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履约保证金支付:

竞租成功的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承租人切实按《摊位租赁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保证,租赁期限届满无违约行为后由出租人无息退还。若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出现乱丢垃圾、破坏园林绿化公共基础设施等违反相关约定行为的,将扣除一定金额履约保证金作为罚款,履约保证金扣完之后将取消其摊位承租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成功竞租人依法履约,本次公开招租我公司将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如成功竞租人竞得后不按时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我公司将把违约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摊位租赁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摊位竞租;违约人的直系亲属如有在此次竞租活动中竞得摊位的,也将取消其直系亲属的租赁资格。

(二)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我公司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摊位租赁合同》。

(三)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

十、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56号住建局一楼大厅)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76-3129331

十一、监督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租全过程受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发现招租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广大群众来电监督投诉。

监督及投诉电话:0876-3135578(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