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2024年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已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532622-04-01-188326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砚山金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金融机构贷款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砚山县2024年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235001
2.3建设地点:砚山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组件工程及屋面阳光房工程,装机容量60.2MWp。项目主要利用砚山县境内党政机关、国有资产、工商业、棚户区、农村户用代表的屋顶进行屋顶光伏的建设,充分利用太阳能发电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现“处处有光伏、家家用光伏、人人享光伏”的发展理念。
2.5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总投资:32561.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费:2775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809.07万元)。
2.6招标范围:就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屋面阳光房工程及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土建、安装、调试、移交、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
(1)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工程过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且并网运行的全部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2)采购、施工主要工作内容:①光伏组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支架、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并网柜、电缆、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筹设备材料的采购及施工;②屋面阳光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立柱+梁、横梁+斜撑、压块+底座、阳光房周边铝方管、屋面防水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施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及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
2.9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总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需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牵头单位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提供),(新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
3.3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设计负责人在今后本项目设计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3.4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以及在今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3.5信誉要求:牵头单位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6其他要求:
(1)在云南省内承揽业务的省外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信息报送和监管要求,主动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并对其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失信信息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检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点击确认参加投标即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其他要求: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本次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完成网上确认。
4.2.2网上获取:请于2024年 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进行网上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8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08时30分
5.3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开标地点。
5.4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5.5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10分钟。)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6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本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砚山县2024年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招标投标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原收取标准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即应收取最高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减免政策后,收取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降幅为88%。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开户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户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6-3056109
注: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
(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
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易中心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③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8)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①CA数字证书投保。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交易平台及监督部门登录”点击“投保用户”,用CA锁登录在“投保保险保单—确认投标保证保险”选择项目点击“确认”进入确认投标保证保险页面点击“购买”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②平台投保(会员登录,ukey直接登录)。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点击会员注册后登录;ukey直接登录,点击ukey直接登录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注意事项:
(1)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2)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需要在保险公司平台投保成功页面下载,将保单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保险保单-确认投保保证保险”界面,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标段信息后的【确认】进入项目分配界面,分配成功后打印分配回执单。
(4)电子保函无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金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龙头街24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76-3135517
代理机构: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高登路126号二楼
联系人: 许女士
联系电话:0876-281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