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压缩箱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811001
项目名称: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压缩箱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5万元
最高限价:99.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8方移动压缩箱体 | 4 | 个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注:该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件,包件内容不可拆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质保期:至少提供一年质保,质保期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且所有配件、备件齐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保证免费负责修理和更换;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优价向采购人提供零部件);无论质保期内外,用户有应用方面的疑问,都将提供电话解答和现场应用支持,免除费用,质保期满后,各项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免收人工服务费用。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含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含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3.1时间: 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14日。
3.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
3.3方式:网络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地点
4.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2年11月 15 日15时00分,磋商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4.2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注意: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二次报价(因疫情防控要求或者自身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 年11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7.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①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申请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②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获取,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7.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7.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7.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平台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
地 址: 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锦绣路地震局旁
联系方式: 0876-3126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智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中天世纪御兴园A区C7-7号
联系方式:0876-2628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秋雨
电 话:0876-262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