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政府采购-采购公告)砚山县2022年重点村机耕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4:26:21     来源: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1252

项目概况

砚山县2022年重点村机耕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并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800

  项目名称:砚山县2022年重点村机耕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99972.03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期为准)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能有在建待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信用查询: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书),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③供应商近3年(2019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承诺书),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附承诺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3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2、 地 点 : 云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

3、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1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 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 在 云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 址 :  

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 0876-2152881)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按要求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4 日上午09时00分,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 11 月 14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 homePage)选择“文山州”;

  3、解密方式:开标解密方式一律为远程解密,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二次报价(因疫情防控要求或者自身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

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在线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 10 分钟),使用对本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如供应商未在下达第三次解密命令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密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此次投标只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合法性、真实性、精准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 年 11 月 13 日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保证金必需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4、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3.1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3.2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注: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3.3 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4、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保证金退还

5.1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3 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1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 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4 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地    址: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76-387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远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安平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876-2662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876-266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