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砚山康养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2201-532622-04-01-978018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砚山至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砚山康养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EPC)
2.项目地点:砚山县中医院及砚山健康一体化服务中心地块内(北邻砚华东路,西邻江那东路,南邻羊街变电站)。
3.建设规模:1、1#架空连廊:连接新建的康养综合服务楼与原医技楼的二层和三层, 建筑面积 134.76㎡;2、2#架空连廊:连接新建的康养综合服务楼与原住院综合楼的二层、三层和四层,建筑面积 276.99 ㎡;3、3#架空连廊:连接新建的康养后勤保障楼与原住院综合楼的二层和三层,建筑面积195.72 ㎡;4、4#架空连廊:横跨 25 米宽市政道路--锦绣路,连接新建的康养后勤保障楼与新建的健康一体化服务中心 2#楼的二层,建筑面积483.33 ㎡。综上,1#~4#架空连廊总建筑面积为 1090.80 ㎡。
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2256.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65.45万元。
5.招标范围
5.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审批手续、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配合发包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
5.3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工程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工程归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资金来源:其他。
7.质量要求:
7.1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
7.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计划工期:总建设周期12个月(含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3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含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壹级(含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2021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3.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2021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3.3拟配备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4.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4.4失信信息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其他要求:
3.5.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5.2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且需签订劳动合同。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期2021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拟派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5.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投标人必须做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5.4 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共同对本项目承担全部责任。
3.7 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踏勘项目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予以答复。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08时00分至 2022年11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09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3开标方式网络解密:投标单位开标时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进行解密(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2189885。(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三分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6.4该项目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6.5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7. 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 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
账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联系电话:0876—3056109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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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砚山至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开发
电 话:0876-3135583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龙头街24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人:李艳、江跃海、李瑞梅
电 话:0876-8883918
监督部门: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6-312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