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村等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667
2、项目名称: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村等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护;
3、招标控制价:212.60万元;
4、采购需求:(1)种植面积:种植管护面积1063亩,以实际种植管护面积为准。
(2)种植管护:负责项目区内土地耕地种植管护及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玉米等农作物种植管护工作,以确保3个增减挂钩项目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玉米种植过程包含但不限于种植过程中需要的机械、肥料、农药等生产物资及人工费用,已包括在管护费用中。玉米等农作物种植及管护用水、用电,包含在综合单价里,包干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种植管护期:二年;
6、实施地点: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村民委员会、洪福村委会、蒲草村梭落底二组村民小组;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谷物种植);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查询的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查询的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至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①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②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
③方式:网络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④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①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②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该项目远程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可简写),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险;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退还。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政务网同时发布信息,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昌敏 0876-3012442
名 称:云南天汇骏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州文山市凤凰时代6幢1单元底层
联系方式:0876-213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兴玲
电 话:0876-213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