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砚政复〔2020〕631号)批准,受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22年9月23日公开处置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罚没报废车辆,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物 位置 | 处置数量 | 保证金 |
罚没报废车辆一批 | 砚山县平远镇晋途停车场(砚山县平远地质队交警快处中心) | 该标的不支持单独处置,必须500辆车打包一起处置。 | 10000.00元 |
挂牌起始价 | 99250.00元 | ||
加价幅度 | 500.00元/次 | ||
成交价 | 230750.00元 | ||
竞得人 | 文山东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二、公示期: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
三、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相关事宜在《成交确认书》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
联系电话:0876-3056108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