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2022年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消防救援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2022年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消防救援车辆购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564001;
项目名称:砚山县2022年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消防救援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质保一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5)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2年9月7日至2022 年9月19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
3、方式:网络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2 年9月19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文件递交网址: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成功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远程解密,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到现场二次报价,不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一致。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9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的缴纳
备注: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采用保证保险及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不收(受)现金,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户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财务电话:0876—3056109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磋商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磋商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磋商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磋商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磋商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①未中标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②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③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④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市政路(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876-312602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砚山亿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文化路一巷45号二楼
电 话:15126759402(座机)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电 话:15126759402(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