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砚发改复〔202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砚山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GC532600202220370001
3.项目地点:砚山县八嘎乡梅子箐村、蚌峨乡六掌村、阿猛镇租那村、阿舍乡斗南村、维 摩乡倮可者村、维摩乡维摩村、稼依镇补佐村、者腊乡克丘村。
4.计划投资:总投资为466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83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 8 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灌溉渠15条共计6064.33米,灌排沟2条共计1184.49米;(2)新建泵站8座,新建500立方米水池4座,新建400立方米水池7座,新建 300立方米水池3座,新建提水管10条9.10公里,新建输水管162条共计56.10公里;(3)新建机耕路28条共计23195.24米;(4)土壤改良2255.17亩;(5)标志牌8座。
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7.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截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4.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不含总监)不能少于7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含总监)的不少于 3 人,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5.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相应承诺)。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应承诺)。
6.其他要求:
6.1具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及满足开展工作的设备仪器。
6.2拟派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网络获取见《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2.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 08 月24日至2022年09 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文山州”切换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3日09时00分。
2.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文山州”切换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为网上远程解密:网上远程解密的投标单位开标时自行登录网站,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开标大厅(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2189885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2.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3.办理程序:
3.1银行转账: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账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3.2银行保函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找到对应项目,选择银行,购买银行保函,并进行分配打印确认回执;若出现未分配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相关出函机构。
3.3投标保证保险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找到对应项目,选择担保机构,购买担保保函,并进行分配打印确认回执;若出现未分配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相关出函机构。
4.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4.1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4.2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申请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4.3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申请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4.4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申请人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4.5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5.保证金退还
5.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至交易中心核验后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5.4以货币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金和托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联系人: 陆工
电 话:0876-313556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居路星宇园12栋一单元19楼1903号
联系人:王师
电 话:0876-2680866
行业监督部门: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76-312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