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受砚山县渔业工作站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22年8月18日09:00对砚山县渔业工作站原天然食品厂简易房公开招租,现将竞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位置 | 使用面积(平方米/亩) | 租赁年限(年) | 起租价(元/年) | 承租价 (元/年) | 承租人 | 年租金递增幅度(%) |
标的1 |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 原天然食品厂简易房 | 607.48㎡ | 5 | 4400 | 4400 | 罗富忠 | 0 |
二、公示期
2022年8月19日
三、国有资产的公开招租,双方已当场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相关事宜在《竞租成功确认书》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畜牧局四楼
联系电话:3056108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