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的5.3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发布的《昆明市政务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智能解密、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 智能解密、开标,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修改为:5.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注: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7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昆明滇池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施的监督。
修改为:10.7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砚山县水务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昆财采〔202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谈判申请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报价谈判申请人,其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用扣除后的谈判最终总报价参与谈判最终总报价评分。
修改为: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用扣除后的最终总报价参与报价评分。
3、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修改为: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修改为: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章响应文件的项目编号:JF-2022-0421
修改为: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432001
5、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评标过程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分别由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3人或3人以上单数构成。
二、评标原则
1、评标依据
“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技术部分等方面内容进行评标。
2、评标办法
(一)磋商程序
1、磋商程序: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申请人可由1~3人参加磋商,磋商中磋商申请人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资格证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磋商,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文件或以书面的形式对变动情况及要求加以补充(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磋商内容应作记录,并由磋商申请人及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申请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二)评标
本次采购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磋商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的评标依据为磋商文件。
本项目成交人的确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磋商文件评标、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磋商申请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初步评审
在后续磋商程序之前,先审查每份磋商文件是否实质上磋商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果磋商文件没有实质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作无效文件处理,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有效的磋商文件。
在需要时可要求申请人对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文件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将不进入后续磋商及综合评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磋商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报价唯一 | 磋商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磋商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2 | 资格评审 | 基本要求 |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企业信誉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和第四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八项规定 | ||
供应商承诺书 | 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九项规定 | ||
其他材料 | 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十三项规定 | ||
3 | 磋商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
服务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三)磋商及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磋商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最后报价是磋商申请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磋商申请人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
(四)详细评审:评分应遵守下列规则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分细则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
2、价格扣除:6%
若供应商所投产品或服务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请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并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方可予以价格扣除。
(1)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五)具体评标和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 | (20分) | 一、评标报价的确定: 二、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供应商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偏差率=100%×(供应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得分:2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E1; (2)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E2=0.2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5分) | 1. 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的,且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得8-15分;2.有施工技术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明显错误的,技术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7分; 3.没有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分) | 1.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切实可行,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6-10分;2.质量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且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 3.质量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但无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 |
4 |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 (10分) | 1.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能保证工期,且有具体可行的违约承诺的得6-10分;2.工期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有错误(如:与投标工期有矛盾等)的或违约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 3.无施工进度计划或无违约承诺的不得分。 |
5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 | (10分) | 1. 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且有相关具体可行的违约承诺的得6-10分;2. 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但不够具有可行或有遗漏或违约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 3.没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不得分。 |
6 | 施工主要工序 | (5分) | 1. 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有针对性的4-5分; 2. 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安排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得1-3分; 3.施工主要工序无阐述、安排和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不得分。 |
7 | 施工总平面图 | (5分) | 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的得满分4-5分;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3分; 3.无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分。 |
8 |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 (10分) | 1.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文件规定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6-10分; |
9 | 投入项目施工设备 | (9分) | 1.投入的施工机械及设备能满足施工要求,且搭配适当的得5-9;2.投入的施工机械及设备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但搭配不当的得1-4分; 3.投入的施工机械及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不得分。 |
10 | 业绩 | (6分) | 2019年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 ,最高得6分(类似业绩指与本次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1、推荐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标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标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技术方案得分高的顺序推荐;上述内容都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决定。
2、编制评标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磋商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标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申请人磋商文件评标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修改为:第五章 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磋商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报价唯一 | 磋商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磋商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2 | 资格评审 | 基本要求 |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企业信誉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 | ||
供应商承诺书 | 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五项规定 | ||
其他材料 | 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部分第六项规定 | ||
3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
服务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综合评审前附表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磋商报价 | (20分) | 一、评标报价的确定: 二、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二次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2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技术部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5分) | 1.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的,且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得8-15分;2.有施工技术方案但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有明显错误的,技术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7分; 3.没有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分) | 1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切实可行,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6-10分;2.质量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且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 3.质量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但无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 | |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 (10分) |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能保证工期,且有具体可行的违约承诺的得6-10分;2.工期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有错误(如:与投标工期有矛盾等)的或违约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 3.无施工进度计划或无违约承诺的不得分。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 | (10分) | 1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且有相关具体可行的违约承诺的得6-10分;2. 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但不够具有可行或有遗漏或违约承诺不具体的得1-5分; 3.没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不得分。 | |
施工主要工序 | (5分) | 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有针对性的4-5分; 2.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安排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得1-3分; 3.施工主要工序无阐述、安排和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不得分。 | |
施工总平面图 | (5分) | 1.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的得满分4-5分;2.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存在明显问题的得1-3分; 3.无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分。 | |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 (10分) | 1.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文件规定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6-10分; | |
投入项目施工设备 | (9分) | 1.投入的施工机械及设备能满足施工要求,且搭配适当的得5-9;2.投入的施工机械及设备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但搭配不当的得1-4分; 3.投入的施工机械及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不得分。 | |
业绩 | (6分) | 2019年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 ,最高得6分(类似业绩指与本次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
1. 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 初步评审标准
2.1形式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2.2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2.3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第2.3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
(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2 磋商文件评审
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4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3 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4说明: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综合评审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
2、价格扣除:10%
若供应商所投产品或服务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方可予以价格扣除。
(1)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6、补充工程量清单
砚山县斗果水闸工程量统计表 | ||||||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 | 备注 |
1 | 土方开挖 | m3 | 2507.29 | |||
2 | 石方开挖 | m3 | 125.36 | |||
3 | 土方回填 | m3 | 376.09 | |||
4 | 土方外运(运距2km) | m3 | 2256.56 | |||
5 | 淤泥开挖(外运,运距2km) | m3 | 501.46 | |||
6 | 抛石 | m3 | 236.25 | 1m厚 | ||
7 | 原M7.5浆砌块石拆除 | m3 | 96.30 | | | |
8 | M7.5浆砌石底板 | m3 | 270.00 | |||
9 | M7.5浆砌石挡墙 | m3 | 552.69 | 总长89m | ||
10 | 碎石垫层(20cm) | m2 | 281.25 | 海漫处垫0.4m厚 | ||
11 | C20埋石混凝土(埋石率25%) | m3 | 21.59 | |||
12 | C20混凝土 | m3 | 75.39 | |||
13 | C25混凝土 | m3 | 380.11 | |||
14 | C30混凝土 | m3 | 7.56 | |||
15 | 模板 | m2 | 1494.92 | |||
16 | 钢筋 | t | 21.24 | |||
17 | 不锈钢护栏 | m | 83.50 | |||
18 | M7.5砖砌体 | m3 | 35.28 | |||
19 | M10砂浆抹面 | m2 | 147.00 | |||
20 | 满堂脚手架 | m2 | 1267.20 | |||
21 | Φ100PVC排水管 | m | 42 | 42根每根1m | ||
22 | 不锈钢楼梯 | m | 10.00 | |||
23 | 1.2X1.5钢窗 | 扇 | 8.00 | |||
24 | 1.2X2.0铁门 | 道 | 1.00 | |||
25 | Q235B钢制砸门三道5.5m×3.0m×0 .4m | t | 15.54 | 宽度不算卡槽 | ||
26 | 螺杆式启闭机型号QLSD-150KN | 套 | 3 | 1套2台 | ||
27 | 液力提闸机 | 台 | 1 | 功率=4KW | ||
28 | 抽水台班 | 台班 | 30 | |||
29 | 施工便道 | m | 100 | |||
30 | 编织袋装土石围堰填筑 | m3 | 256 | |||
31 | 彩条布 (塑料薄膜铺设) | m2 | 247 | |||
32 | 围堰拆除 | m3 | 256 |
7、原定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9:30分,现延期到2022年08 月23日9:00分。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