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砚国资函〔2022〕7号)文件批准,受砚山县渔业工作站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对砚山县渔业工作站原天然食品厂简易房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出租的基本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原天然食品厂简易房,面积为607.48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
二、竞租方资格要求
招租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合同包设定、出租年限、出租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资产公开招租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租赁期限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每年房屋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标的物 位置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起租价(元/年) | 竞价幅度(元/次) | 年租金递增幅度(%) |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原天然食品厂简易房 | 607.48㎡ | 5 | 4400 | 200 | 0 |
四、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10:00至2022年8月17日15:00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网络报名流程:
登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文山州”),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
意向竞租人自行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意向标的竞价。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在交易指引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意向竞租人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不能参与竞价。网络报名和网络自由竞价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致电010-86483801、0876-3056108。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上传:竞租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扫描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上传:竞租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扫描件(所有资料须签字、捺手印)。
注:(1)报名人需自行下载竞价公告、竞租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所有报名材料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其他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2)所有报名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成功受让后,竞得人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五)报名资格确定:
意向竞租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间截至后将对提交报名资料的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竞租人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7日15:00至2022年8月17日17:00。
特别提醒:各位意向竞租人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未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竞价方式、竞价要求和时间
(一)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资产公开招租,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报名时间截至,无意向竞租人报名的,本次公开招租作失败处理。
2.自由竞价阶段,无意向竞租人报价应价的,本次公开招租作失败处理。
3.在竞价规定时间内,有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人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价,以网络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最高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起租价,最高报价未达到起租价不成交)。
4.同等价格情况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价要求和时间:
1.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2.本次国有资产招租采用自由竞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同一竞租人可多次竞价,初次竞价后的每次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竞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3.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8月18日09:00至2022年8月18日15: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8月18日15:00。
自由竞价时间截至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截至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如自由竞价期内无人报价,则该项目招租失败。限时竞价阶段以每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何一时间点有新报价,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租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到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六、竞租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竞租保证金。
七、现场踏勘
意向竞租人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除出租方的原因外,意向竞租人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应当自行负责。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876-3122176。
八、租赁要求
1.承租人网络竞租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持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到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租赁成交确认书》。经委托方确认后,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租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2.房屋在租赁期间不得转让,不得随意改造。出租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基础设施损坏维修费等,由租赁方自行承担。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年限租金一年一付(提前一个月支付),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以起始日为付款日,否则将取消房屋使用权。
3.房屋租赁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要求恢复原有相貌或按评估的最高价值进行赔偿。
5.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房屋,只退还承租方剩余房屋使用租金,不另外补偿。
6.此次公开招租的国有资产均存在有原承租人出资修缮房屋、建盖房屋等附属设施,相关附属设施建设费用,由新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双方自行协商进行折价补偿和合理处置。
九、注意事项
1.竞租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加网上竞价,若因竞租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在竞价时限内,因竞价系统故障导致网上竞价无法进行的,将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出租以上房屋(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人可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行自由报价,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服务商及时处理,请慎重报价,报价一经系统确认,视为有效。
4.本次公开招租竞价,不属于所有权转让,仅为有限期资产使用权出租,不办理任何产权及证照手续。
5.报名人可在公告附件内下载有关资料,若因网站原因无法下载的,可电话联系代理服务机构。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砚山县渔业工作站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一巷5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6-3122176
代理服务机构: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
联系电话:0876-3056108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6483801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876-2152881
办理证书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