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产权交易--招租公告)砚山县融媒体中心一楼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6:50:05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1759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砚国资复〔2022〕6号)文件批准,受砚山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基本情况



标的物

位置

使用面积

(平方米)

租赁年限(年)

起租价(元/年)

竞价幅度(元/次)

竞租保证金(元)

承租保证金(元)

年租金递增幅度(%)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一楼门面 (原广播电视局职工住宿楼一楼门面)

334

3

100200.00

500

2000

20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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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区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经营活动。

(三)承租期间服务内容及要求

1. 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

2 租户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

二、竞租对象

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至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砚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场监督人员及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

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763131567,18387660060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6月2日08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16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竞租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以便及时退还保证金);

(2)公司法人报名: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竞价时间

2022年6月17日09时00分

七、支付方式

(一)租金支付

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第一年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作招租失败处理。剩余年限房屋使用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否则将取消房屋使用权。

(二)承租保证金支付

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承租保证金20000元至砚山县融媒体中心指定账户。

(三)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税已含于租金中),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八、其他要求

(一)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两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要求恢复房屋原有相貌或按评估的最高价值进行赔偿。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经营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房屋未经县国资局和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转借,如果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

(四)出租方租赁给承租方的房屋及部分固定资产,承租方在管理使用的过程中,如发生自燃或人为火灾的,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恢复资产原貌,或按评估的最高价值进行赔偿。

(五)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房屋,只退还承租方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作另外补偿。

    (七)公告内未尽事宜,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八)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保证金将于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无息退还;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收到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

联系电话:0876-3132638

(竞租保证金须由竞租人对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

开户单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000018955890012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