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梭落底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砚山县平远镇弯子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2-05-20 09:40:03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17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梭落底等(2)个村土地整治 (提质改造)项目、砚山县平远镇弯子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云自然资增复〔2022〕 4号、砚土项目办通〔2022〕2 号、砚土项目办通〔2022〕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资金基本落实,项目业主为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天汇骏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梭落底等(2)个村土地整治 (提质改造)项目、砚山县平远镇弯子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2项目编号: GC532600202220134001

2.3立项批准文件:云自然资增复〔2022〕 4号、砚土项目办通〔2022〕2 号、砚土项目办通〔2022〕3 号;

2.4招标内容:①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梭落底等(2)个村项目建设规模:11.1244 公顷,预计新增耕地 4.9117 公顷(全部为水田),提质改造面积 3.1100 公顷(全部为水田),新增粮食产能 43551 公斤;②砚山县平远镇弯子园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区面积17.4457公顷,其中拆旧地块17.4457公顷,通过复垦预计可新增农用地17.4457公顷,耕地8.3027公顷;无安置地块(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2.7计划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①砚山县平远镇蒲草梭落底等(2)个村约157.71万元;②砚山县平远镇弯子园约511.60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3.3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连续1年的纳税证明;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公告之日起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须交建设单位押证施工;

3.5信誉要求:(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并附信誉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2)近两年在文山州的土地整治项目中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其它扯皮问题的不诚信者,不得参加投标。

3.6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专业分包须向发包人报备同意。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3.7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公告之日起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等并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公告之日起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云南省省外企业到云南省开展建筑活动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3.8投标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中标后业主单位可到劳动人事监察执法队进行查验,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

3.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10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11近3年无不良记录承诺;近3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注:以各级政府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发布的不良记录查询为准,招标过程中查询到的将不接收其投标申请,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不良记录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05月23日8:30时至2022年05月27日17:3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3日15:00时,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4.2.2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4.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审查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4.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4.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4.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五、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sggzy.cn/)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

账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账号:4000018955890012-0685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昌敏             

电  话:18087638726  

代理机构:云南天汇骏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州文山市凤凰时代6幢一单元底层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0876-2130399、1596916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