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政府采购--采购公告)砚山县幼儿园羊街园区新建教学楼室内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08:54:22     来源: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2011


项目概况:

砚山县幼儿园羊街园区新建教学楼室内装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5 月 19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C532600202220099001

2.项目名称:砚山县幼儿园羊街园区新建教学楼室内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0 万元

5.建设内容:羊街园区新建教学楼室内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工  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在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对近 3 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自行承诺(供应商提供近 3 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单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裁判文书 )。(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6.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2)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须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B证与建造师证须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5 月  6   日至2022年 5 月   11  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5   月  19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备注: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 年 5 月 19 日15:00前按要求汇至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银行账号:4000018955890012-0674  

财务电话: 0876-3132929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信息,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砚山县幼儿园

地 址: 砚山县

联系方式:1388763004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文山昊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砚山县江那子镇佳雨花园A-22号

联 系 人:杨师

电    话: 1568766687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师

 电     话:1568766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