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江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委会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ZKM202221004;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地处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委会小寨、小水井、迤勒村小组,居民居住分散且较大部分采用传统的洗涤习惯,大量使用的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因处理设施的短缺、随意排放,居民农村生活、生产活动,导接造成路德水库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水质下降。
为确保县城及周边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并有效遏制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的总体规划,在路德村委会小寨、小水井、迤勒村小组区域内对生活污水进行就地处理达标再行排放,营造村落绿色文明环境。
3.招标内容及数量
3.1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为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委会污水处理项目,包含土建工程、购置设备、湿地建设、系统管理维护等,其中
1.土建工程:
(1)建设70座3.5m*3.5m*3.0m的合并净化槽基坑;
(2)70座2m*1.2m*2m的沉淀收集池基坑;
(3)吊装净化槽70台;
(4)户内雨污分流改造338户;
(5)分户挖沟、分户排管、分户回填1790平方米;
(6)横穿马路挖沟、排管、回填 2098平方米;
(7)建设检查井260个。
2.购置设备:
(1)购置合并净化槽70台
(2)购置沉淀收集池70个;
(3)购置排污主管道9147米;
(4)购置排污分户管道4543米;
(5)购置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186840W;
3.湿地建设:
(1)清除水生杂草及飘浮垃圾;
(2)水处理剂 7吨;
(3)原地埋罐体重新放置及内部处理、底部硬化8台;
(4)设备吊装;
(5)原处理管内部污物清运处置8台;
(6)水生植被1100平方米;
(7)垃圾外运处置;
(8)建设湿地与水库之间护渣钢网1项;
4.系统管理维护。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招标文件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而投标人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
5、项目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路德村委会小寨、小水井、迤勒村小组。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云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处理后的水文现状,符合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的排放规定。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已落实。
8、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9801250.11(玖佰捌拾万壹仟贰佰伍拾元壹角壹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信用查询:《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至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供应商须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月 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以及云南CA证书的办理。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中【政府采购】按钮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子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录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2.未按本条第1项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招标公告期限:2022年 03 月 02 日至2022年 03 月 08 日
本项目评标将采用电子评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03 月 22 日09时 00 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 供应商网上远程解密、开标:供应商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网上解密工作,若出现无法解密情况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或因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接到系统下达的电子签名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操作的,视为对本次开标全过程无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 因供应商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采购人:砚山县江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3887683023
地 址:砚山县Y046(砚山综合体育馆北侧约250米)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柴先生 毛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173059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德润朗悦湾A座10楼
邮政编码:650000
开户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户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018955890012 -0599
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额: 150000.00(壹拾伍万元)
联系方式:0876-3132929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必须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多笔转入
3、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5、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保证金绑定: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至前进行绑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7、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交,不能提供保证金交纳回执的视为无效投标。
8、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注:中标公示发布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提交退还未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申请,同时上传《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至工作人员邮箱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相关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注:①中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上传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电子文件或招标人(采购人)出具合同签署的情况说明(扫描为PDF文件)。②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申请,同时上传《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至工作人员邮箱。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失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由投标人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注:交易中心审核前代理机构需上传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至工作人员邮箱。
(4)其他异常保证金处理请参照《保证金操作手册》(见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注:其他保证金退还事项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和专款凭证原件。
九、
9.1 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联系人:潘 杰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0876-2152881
9.2 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证书申请表》;
7、《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