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月18日受理砚山县维摩乡星空之夜娱乐会所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6日:
申 请 人:砚山县维摩乡星空之夜娱乐会所(郑达灿)
场所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社区砚平路121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 郑达灿 | 男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至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76-3126032
传 真:0876-3122709
通讯地址: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砚华东路78号)
邮 编:663100(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机关: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