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陶进德、杨建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太邑、高寨、所文三个村组路灯亮化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涉及县内路灯和道路维修等相关问题所需费用已经超过壹仟多万元,由于县财政困难,建议采取“三个一点”即:群众自筹一点,当地政府补助一点,上级部门补助一点的方式来解决落太邑、高寨、所文三个村组路灯亮化工程建设缺口资金的问题。针对您在本案中所提建议,待我县相关基础设施完善及其它条件成熟后,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力争在落太邑、高寨、所文三个村组路灯亮化工程建设中有所帮助。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
承办人:杨跃红
联系电话:0876—313514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