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5:26     来源: 阅读次数:2554

卢宗明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9号“关于修缮323国道赵自林家至指路碑道路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通过现场调查,该项目当前没有政策支持,无专项资金,加之县级财困难,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给予解决。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