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和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城区新建改扩建竣工道路及公园配置垃圾桶提高城市保洁度》,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建城区不断扩大,2015年到2018年3月砚山县城区新增建成区道路8条,经砚山县城镇建设测绘服务中心测量,新增总面积695713.96平方米,其中:砚山南收费站至民航路(狮子山)面积94508.06平方米;323国道延长线(大外革至龙潭寨大桥脚)面积41376.78平方米;地震局至绿景龙庭(通广路)面积25232.24平方米;民族文化中心面积113601.48平方米;兴凤路面积46003.67平方米;砚安路面积12283.7平方米;323国道(晨光物流至听湖段)面积114010.24平方米;环城东路(新车站至布标收费站)面积214325.64平方米;龙湖公园34372.15平方米。我局已计划将新增建成区的8条道路纳入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清扫保洁范围,新增道路面积承包费每月43.47万元,所需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届时新增道路的公交站台、十 字路口及新建公园内安装垃圾桶及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全覆盖。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
承办人:杨应贵
联系电话:0876—3122969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