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军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6号《关于修缮店房村委会龙潭寨坝心机耕路》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通过实地勘测,结合农科局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店房村委会龙潭寨村小组坝心有三条机耕路,砚山县农科局于2016用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资金解决了两条。有一条尚未修通,给当地群众的生产出行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经过预算,此路长160米,宽4.5米,需要投资8万元,望上级部门给以解决8万元的缺口资金为盼。
就全县范围来看,涉及机耕路修缮、新建的建议、提案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建设规模小,资金量不大,建设地点分散,工程预算普遍偏低,但所提的提案又是目前在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但是,对于农科局正在实施的石漠化治理项目、产粮大县中央奖励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项目,必须通过申报—评审—批复—实施的程序,而且资金量大,不得更改建设地点,这就给项目建设做到合理化分配受到严重的制约。同时,农科局无修缮、新建机耕路的专项资金。
建议您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机耕路修缮的问题。同时,我局将对全县机耕路修缮、新建的提案进行认真的梳理,深入调查、勘测,收集项目资料,积极进行申报,早日解决机耕路、沟渠不完善、不配套等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中出行难的问题,促进我县农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农科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权加富,3132261
报: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