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策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实施蚌峨乡六肥坝、新寨坝土地整治的建议”,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相关领导及股室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所提出的蚌峨乡蚌峨村委会上、中、下六肥村小组、新寨村委会、凹掌村委会、南平4个坝子近6000亩土地整治项目符合《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拟建项目区建设规模最低整治面积为150公顷(2250亩)的标准,该土地整治项目资料已经在2015年、2016年由砚山县国土资源局两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但一直没有得到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回复,我局将会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尽快上报项目资料进行评审。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洪程,0876—3121766,138876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