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6:19     来源: 阅读次数:1620

王学礼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安排工作队驻村监督维摩乡摹菲勒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缓慢问题的建议”,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属于文山州重点项目之一,州、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州、县督察多次提出工作时限,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局主要领导也多次到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区检查、协调项目建设工作,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保证农户能够顺利种植大春,我局要求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四个标段施工方必须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洪程,0876—3121766,138876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