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14:46:19     来源: 阅读次数:1654

吴宗芳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把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阿额水库下游6000多亩连片田地立项纳入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整治的建议”,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相关领导及股室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所提出的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阿额水库下游6000多亩连片田地土地整治项目符合《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拟建项目区建设规模最低整治面积为150公顷(2250亩)的标准,该土地整治项目已列入砚山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并且该土地整治项目在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审查中通过,待上级项目建设资金下达后,即可进行招投标和实施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洪程,0876—3121766,13887690222